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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不雅照”

罗瑞明

2014年10月10日17: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最高法出台规定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范围】“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0月9日中国之声)

网络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网民既要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又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随心所欲。最高法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范围,有利于框正网络行为。但是网络是举报腐败的重要渠道,既然病历资料,检查健康资料都不得随意公开,那么“不雅照”就更不能随意发出,那么以“不雅照”进行举报该如何处理?

现实中网上曝出的“不雅照”有不少,远的不说,最近就有:陕西党校副校长秦国刚的“床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主任黄某的“床照”;等等。这些“不雅照”是原形原貌,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并对“不雅照”中的主角都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但“不雅照”毕竟属不光彩之照,属于重要的隐私,不论是对举报对象还是对当事者本人都带来一定的影响。举报者为何宁愿受损伤而进行举报?到了上网曝光的地步,无非是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由爱到恨,恨之入骨,不计较个人的名声直接就霍出去了;二是已经通过正常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过举报,但未能如愿;而从常理来看,即使是要持“不雅照”进行举报,大都希望范围越小越好,不宜扩散,而在网上发布,巴不得所有的人都知道,可见举报难度之大。

从以往看,犯有与人通奸、道德品质败坏的官员,就事论事查处的并不多,大都是因为经济问题牵出,其中的原因无非是:一些人认为生活作风问题是个人的私事,无须上纲上线,有的认为现今开放的社会已经见怪不怪,没有当回事,因而即使是被发现,即使是有人举报也是睁个眼,闭个眼,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么一种语境下,举报者在小范围内诉求无望,只能是放大,寻求网上的力量解决。

“不雅照”不要说是未成年人不宜,即使是成年人看了也有伤大雅,一张张“不雅照”多少带些黄,诚然,举报者曝出“不雅照”目的不是刻意宣传“黄”,而在披露真相以引起轰动效应,但是此种方式毕竟不是最有效的途径,难免会造成负面效应,有碍健康秩序和对个人信息的破坏。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范围,用法律的来支持被侵权人,这是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而要将这一规定落得实抓得紧,还得在法律之外进行完善,畅通举报渠道,让举报者能举报的了,对有问题者处理到位。同时,在对网上发布“不雅照”者进行追究的同时,还得对未及时处理者进行问责,如此,才能维护个人举报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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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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