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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绝望地哭泣”是前车之鉴

吴天文

2014年09月30日13:3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第一女巨贪”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被捕前,她时常一个人绝望地哭泣。2005年5月31日,当荷兰警察宣布对其实施拘捕后,她的情绪反而平静下来。(9月29日新京报)

一些贪官在位时,总想贪污受贿;在东窗事发之后,总想一逃了之、逍遥法外,总认为自己只要逃到了中国外逃贪官的“天堂”——美国、加拿大等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政府就再也管不着抓不住他们了,他们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就可以慢慢享用贪得的赃款了。“第一女巨贪”杨秀珠就是这么“天真”的贪官。尽管她在位时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敛取了巨额不义之财并成功出逃到了海外,但她终究没能逃脱法网。等待她的将是启动引渡程序和中国法律的严惩。杨秀珠的可悲下场,对于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及其他仍在逃贪官来说,都是前车之鉴。

领导干部要清正廉洁,千万不能以权谋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遵纪守法,秉公用权,是党员干部的应有本色。要知道,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作为人民公仆,只有时刻以“公”字为基,“严”字当头,“实”字着力 ,“廉”字打底,“清”字为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摆正公私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公正不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才能不走上邪路。然而,杨秀珠在任副市长期间,竟然把温州市的土地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任意以“跳楼价”批给外商和不法商人,从中谋取好处,甚至在她离开温州就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前,还突击批出了四块黄金地段土地。她在担任副市长和副厅长的八年间,涉案金额高达2.532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她在位时纯粹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样的贪官必然会落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活该亡命天涯惶惶不可终日,活该在国外一个人绝望地哭泣。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既然逃到海外“绝望地哭泣”,当初她为何不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呢?

领导干部要看淡钱财,千万不能贪得无厌。俗话说:“家有良田千万倾,一天只吃三顿饭;家有房屋数百间,睡觉只睡三尺三”。意思是说,无论是领导干部也好,还是黎民百姓也罢,都应当把钱财看淡一些——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要够用就行了。再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千万不能拿,不是通过正当渠道获取的千万不能要,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大肆敛财;房子再大再豪华,也只是个临时住所,用不着过分追求。我想,绝大多数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也能做到适可而止、知足常乐,更不用说有理想有觉悟有知识有权力的人民公仆了。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人有欲望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懂得遏制不切实际的欲望,坚守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不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特别是手里掌握着一定权力的人,要有“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度与视金钱如粪土的态度,把名利看淡一些,把做官真正看成是为人民服务,做对人民有益的事,而不要去谋大官发大财。但杨秀珠不仅把钱财看得极重,还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女人。如果她在位时能把钱财看淡一些,能够遏制自己的贪欲,就不会走上贪腐、逃亡之路,就不会逃到海外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甚至一个人“绝望地哭泣”。

海外不再是贪官的避风港,任何人都不要再心存侥幸。从过去一些案例来看,即使中国至今都没有与一些西方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一些贪官也侥幸逃到了那些国家,但那些国家绝不是中国贪官的天堂,逃到那里的贪官照样会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甚至还要受到那些国家的惩处,受到那里人民的歧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是可耻的、人人都十分痛恨的贪官。比如,杨秀珠在2005年5月31日就被荷兰警察拘捕。近年来,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一大批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仍在海外的中国贪官的日子就像秋后的蚂蚱了。比如,高山、胡星等贪官已经回国接受人民的审判,杨秀珠这样的巨贪也将被引渡回国受审。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多行不义必自毙;金贵银贵自由最贵,这好那好守法最好。因此,所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从杨秀珠身上汲取深刻教训,一定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一定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定要自觉接受监督,一定要淡薄名利、清正廉洁、秉公用权、无私奉献。否则,将身败名裂追悔莫及。另外,那些仍在逃的贪官,要主动归案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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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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