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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顶商人”不能拍拍屁股就走人

罗瑞明

2014年09月29日15: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企业的票子,屡被禁止的“红顶商人”,仍在编制内外自由游走——最新数据显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近8万人次,完成清理约5.5万人次。(9月27日《京华时报》)

红顶商人能在企业中担职,可以肯定大都是国有企业担任要职,而且还是举足轻重的企业。红顶商人亦官亦商,官商结合在一起,不仅干扰了市场操作,而且极易出现不当和滋生腐败行为。

官员有其的职责,其不仅是负责一个方面而是负责多个方面,即使是负责分管企业,也不能偏重于哪一方,而官员选择在企业中担任要职,置身于其中,所担职的企业就会显得不同,要政策也许直接就给政策,要优惠直接就给优惠,即使是有些事不能办,有些门槛不能过,官员手中握有公权也在所不难。如此就会带来垄断的效应,对其它企业不公平,市场经济也就不能充分的得到体现。

企业青睐官员挂钩,无疑看重的是官员手中的权力,而要让权力尽情的发挥,就得给其添彩添色,让官员能有积极性,而这个外加力,无非就是给予高待遇,高回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官员想方设法为企业谋利益,而谋得利越多,个人的回报就越丰厚,不仅享受着高管的最高待遇,而且还可以与其它企业高管一样进行职务消费,而这些从外观上来看,似乎无可挑剔名正言顺。而一边是做官拿官薪,一边是当董事长拿企业报酬,这钱与额外的做生意搞创收有何区别。

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这是法律明确的铁规,可是自2006年公务员法颁布以来,总是斩断不了红顶商人的根,根本原因,除了个人有利可图之外,更主要的是,不怕,当董事长也好,当其它兼职也罢,不是暗的行为,而是明的摆开,可以说成是工作需要,更可以说成是组织决定,即使是查证,至多也就是一走了之,因而,能多呆尽量的呆,呆的越久个人获利就越大,即便赖着不走也伤不了筋动不了骨。

现今大环境不同,中央再三强调: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这是强有力的逐客令,官员在企业看来是呆不下去了,但是不是就此就画上句号说走就走?笔者认为还应“算清账”。官员在企业就职期间有无乱开乱支,哪些是合理,哪些是不合理,尤其是有无贪污挪用行为,如果有,先别急着走,等问题处理完了再走也不迟。而对于算是“清白”的红顶商人也并非就是没事人,最起码已得的那份企业收入要留下,这多获得的收入虽说不一定能算得上是黑色,但也够得上是灰色。

不能让“红顶商人”拍拍屁股就走人,有足够的依据,一是早就有法律和法规规定,为何还坚守?显然是明知故犯。二是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官员吃了一份皇粮,为何还要从全民资产中分利?从哪个角度来说,红顶商人离走都应该履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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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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