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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三不得”咋理解

容剑锋

2014年09月28日16: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乡镇干部考录、能力锻炼 、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等多方面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其中,“三个不得”特别引人注目——“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据2014年9月25日新华网)

应该说,这“三个不得”找准了当前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核心问题,并施以限制性规定,为广大乡镇干部注入了一颗定心丸乃至一剂强心针,将“吹皱”基层人才资源的“一池春水”,增添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活力。

众所周知,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层级。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骨干、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工作直面群众,千丝万缕,“牵一发而动全身”;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乡镇一级面临的管理服务压力越来越大,乡镇工作需要数量充足的干部队伍去实施、去推进。但由于编制所限,很多地方不得不采取招录聘员、临时工的方式增加人手。在编制本来就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上级机关还通过各种理由占用乡镇编制,对工作繁重、琐碎的乡镇而言则无疑是雪上加霜。《意见》提出要“坚持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县级机关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可在全县乡镇范围内对乡镇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调剂使用”,显然是有的放矢、直指痛处,寄寓了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乡镇干部队伍的政策预期。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乡镇领导班子作为乡镇发展列车的“火车头”,能否保持相对稳定,事关当地的发展大局和群众的切身利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不稳定,会直接影响到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出现“一任领导一张蓝图”、“一朝天子一朝臣”等现象,则使干部群众无所适从。正常的干部交流是必须的,但是因这样那样的“工作需要”而频繁调整干部,则可能随着领导的“你来我往”,加剧干部的思想骚动和民心流失,导致发展机遇白白错失,最终受损的还是当地群众。《意见》关于“任期内一般不得调动或调整”的规定,应该就是给乡镇上级党委上的一道紧箍咒,敦促其树立干部任职届期观念,摒弃那些把挪位置、动干部作为奖励干部手段的思想和做法,大力营造谋长远、打基础、重实干、敢担当的导向和氛围。

人人都说乡镇是干部成长的摇篮,是各级人才资源的“蓄水池”。于是,当市、县直单位需要增援时,往往想到从乡镇借调干部。殊不知,被借调干部在乡镇往往是工作扎实、年轻肯干的工作骨干,被借调后必然会削弱乡镇工作力量,给本乡镇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和不利。一旦“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后,乡镇好不容易培养的人才被挖走了,则加大了乡镇干部培养的难度。就借调干部而言,由于其身份具有临时性、边缘化等标签,往往出现“借”却未必“调”、“用”却难“重用”等尴尬局面,也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意见》为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设定了最低5年服务年限,并明确禁止乡镇上级机关借调乡镇干部的“自选动作”,旨在规范干部人才的有序流动,也是对乡镇本土培养人才的制度保护,无论对乡镇或干部本人,都是具有积极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乡镇干部扎根基层、艰苦奋斗、默默奉献、为民造福,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何稳住、留住这支队伍,需要做的工作是多方面的。《意见》的“三个不得”规定,从编制宏观使用、领导班子建设、人才资源调配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贯穿着鲜明的基层导向和强烈的问题意识,在实践中检验和昭显其成效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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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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