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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音喇叭逼拆”,有理不在“声高”

郑端端

2014年09月23日16: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连日来,河南安阳市北关区小营村村委会为了让群众搬迁,用4个高音喇叭播放宣传语,每天早上村民还未起床,这些高音喇叭就开始播放,晚上八九点了,喇叭还没停。每天不停地播放10多小时,让附近群众吃不香睡不着。(大河网)

从报道得知,小营村因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村民未搬迁,村委会便想出了使用4个高音喇叭每天不停重复播放“广大小营村村民,小营村拆迁已进入最后阶段,拆迁是人心所向,大部分村民已经搬迁,未搬迁的村民一定要顾全大局,响应号召,积极行动,赶快搬迁……”来宣传搬迁政策,试图用高分贝的噪音,吵得住户们不堪忍受,最终主动妥协退让。不禁想问,如此轮番“轰炸”的宣讲能对搬迁工作起积极作用吗?为民服务的意识哪里去了?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显然,这种“高音喇叭”的轮番轰炸仍是一种暴力拆迁,只不过它不像“动粗”式的暴力强拆来的那么“猛烈”,也不像“冷战”式的互不相让和陷入长期对恃的拆迁那么“冷漠、漫长”,但它对居民的伤害“有过之而不及”。从效果来看,群众遭受高音“轰炸”后,政策确实入耳了,但入脑入心很难,而且一天10个小时的“吆喝”更会适得其反,让人心生反感,甚至会“死扛到底”。从法律角度上说,“高音喇叭逼拆”更是侵害了他人休息权的扰民行为。

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噪声如果超过50分贝,长时间处在这种环境里,人的神经系统就会受到影响,会出现记忆力减退、失眠等症状。像村民李先生他的父亲瘫痪在床,每天遭受高音喇叭的轮番“轰炸”,肯定生不如死。由此推算,小营村甚至周边居民长期饱受着“噪音”的精神折磨,这种“高音喇叭逼拆”比强拆“文明”不了多少。

然而,群众先后向安阳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和市长热线12345的投诉,政府部门却推诿扯皮,还不痛不痒用“因为是拆迁宣传工作,用喇叭宣传也是可以的”来答复,让人汗颜。笔者认为,这是典型的不作为,不仅凉了百姓的心,更间接助长了“逼拆”行为。

笔者认为,“高音喇叭逼拆”,其实有理不在“声高”,站在群众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搬迁的赔偿标准一样,公平、公正、透明、公开,让群众心服口服,那么谁愿意选择成为“钉子户”呢?更不会“心甘情愿”在这里忍受“高音喇叭”的摧残。而村委会采取的这种简单粗暴的“拆迁软暴力”,不仅会拉大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加矛盾隔阂,让拆迁陷入“死局”,更是从侧面反映了当地官员的懒政思想。试想,如果党员干部真正深入群众,了解民意,站稳群众的立场,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排忧解难,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还会出现如此“高音轰炸”的现状吗?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在如此高频度高强度的“高音喇叭”之下,如有人无法忍受,出现不测,村委会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简言之,如何处理好拆迁工作呢?一方面,拆迁工作要合法合规,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和“软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同时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多从群众利益出发, 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开、公平、透明,通过规范的程序、合理的补偿价格、可行的安置方案,解除民众的后顾之忧,让群众真正看到让人民群众从土地经济中真正得到实惠,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唯有此,才能让征地拆迁走出“钉子户”和“拆迁队”的拉锯,让农民真正在城镇化过程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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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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