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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失足女暴露辅协警管理制度的漏洞

薛家明

2014年09月03日15: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谢某向该女子承诺,如果她以后每天给他们3人各100元,可以保证她(做小姐)的安全。谢某还进一步提出,“我去找你,免费就可以了,”并多次强调,“真的没事的。”对此,英德市公安局回应,“此事基本属实。”目前,涉事3名辅警已被刑事拘留。(9月2日《南方农村报》)

向失足女收取保护费,是黑帮电影常有的桥段。导演们常用失足卖身且受辱的悲情渲染气氛,反衬黑老大们的残暴无情。然而让人不敢想象的是,广东英德3名辅警,居然也向黑老大看齐,干起谋财骗色的勾当。不仅借着扫黄的由头,让自己的下半身得到满足,更有长远打算——每月收取保护费,长期揩油。辅警沦为贪警、色警,不仅让节操碎了一地,也在无形中透支了警务部门的公信力。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倘若执法者跑偏,定然会透支法制的权威与公信,也必然引起舆论的哗然。就辅警索取性贿赂案而言,群众不会因为涉案辅警的“临时工”身份,就对干警队伍少减分,更不会公安局发表“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纪委、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的声明,就降低舆论声讨的分贝。因此,依法严惩涉事辅警,应是必不可少的动作。

辅警明目张胆地索取“性贿赂”,我们在感叹其色胆包天的同时,更不得不问“谁给的他们机会?”在我国辅警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可在本案中,谢某等三名辅警居然可以独立办案,自由缉拿、处罚嫌疑人。临时工却拥有“理所当然”执法权,谁给他们的权力呢?进一步来说,更需要追问一下,如此街头混混式的人物,是怎么混进协警队伍的?

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一直是我国坚持的方向。长期以来,干警队伍也在大浪淘沙中,不断净化升华,切实承担起安全卫士的责任。然而,在对正式干警从严管理的同时,部分辅警、协警的胡作非为,却在透支整肃成果。因此,有关部门必须把辅警纳入正规管理渠道,用正式干警的标准,约束管理协警,并严格控制协警的入口,通畅协警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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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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