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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若泛“黄”,法治还能“红”几时?

李玥

2014年09月01日14: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究竟是扰乱社会秩序的“元凶”,还是维护正义的反腐利器?网站是否有权搜集社会民众的开房信息,并提供查询、搜索等服务?近日来,“查开房”网站再现“江湖”,引发社会公众无尽深思。(2014年8月31日人民网)

“查开房”网站,被称为互联网技术的“畸形儿”。因其内容和服务侵犯社会公众隐私权,从而被有关部门严打。但社会舆论对此却有不同声音,有观点认为:在反腐败已成为公众大期盼、大共识的形势下,“查开房”网站可以有效寻找反腐线索。因此,应正视“查开房”网站的积极作用,不能“一棍子打死”。

客观来讲,这种观点只是在理论上具有合理性,从现实来看则根本站不住脚。“查开房”网站死灰复燃后,“查来查去”成为了媒体和公众的一致选择。且不讲这些开房数据到底真实与否,就说那些正当的住宿游客和商旅人士,他们开了多少次房和反腐有半毛钱的关系吗?他们的隐私权被侵犯难道也是反腐的必然结果吗?部分公众将开房数据做成排行榜,难道这也算反腐线索吗?别有用心的人倒卖数据、敲诈勒索,这难道也是反腐需要吗?

公众痛恨腐败,理所当然。腐败是发展毒瘤,更是社会公众的心病。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重拳“拍蝇除虎”,不仅净化了发展肌体,更赢得了社会公众以“通宵燃放鞭炮”等方式的热烈支持和衷心拥护。然而,反腐不能“病急乱投医”,若将“查开房”网站视为反腐利器,则着实让法治“变了味道”。

从12377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回应来看,这些“查开房”网站在成立之初并没有反腐动机,即便是发现某些“开房数据”有腐败嫌疑,也没有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所谓的2000万开房数据,也只是为了增加点击率,从而让广告商掏钱的工具罢了。凡此种种,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尚且难称光彩,与法治更是“不在同一个频道上”。

当然,“查开房”网站到底违法与否,只能由法律来判定。真正应该深思的是,部分公众为了达到目的而不顾手段的心态究竟是“如何炼成的”?为何对有关部门惩处“查开房”这种侵犯隐私权的网站,群众也要高喊“留个活口”?为何公众对“情妇反腐”、“干女儿反腐”等剑走偏锋的“招术”乐此不疲,反而却对法治反腐兴趣寥寥?

平心而论,公众价值观出现偏失是罪魁祸首。从重庆赵红霞开始,直至如今的“查开房”网站,社会舆论经常出现一种莫名其妙的悖论:既痛恨腐败又对粉色情节欲罢不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公众对“偶然事件反腐”的兴趣已然超过了法治反腐和制度反腐。虽然上述的人和网站都有违法事实,但公众的价值观却有了偏失。以“同情弱者、反对强者”来作为评判准则,并完全不顾真相与法治。可以预判,如果任由反腐泛起“黄色”,那么法治必然难以成为社会公众的一致坚守。底线碎了一地之后,谣言世界又将迎来新一轮的狂欢。

因此可以断定,反腐要想彻底治本,那么社会公众必须要对自身的评判价值观予以深刻反思。要知道,再多的“查开房”网站,也打造不出关住权力的制度铁笼。反腐是全局性的战略任务,千万不能让“以黑对黑”的情节成了主基调,而是要建立和完善“贪者必究”的制度,夯实反腐的法治基础,这才是正途。

当然,强调价值观回归法治主流,不代表着排斥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每个人都可以有评判社会事件的准绳。但笔者认为,不管形式如何丰富,诸如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保护公民隐私等法律准则,都应是最基本的要求和底线。就此而言,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可谓是有着深刻的内涵,需要整个社会细细领会。

由此可见,对“查开房”网站,无论是支持严打还是替其“喊冤”,都要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再进一步,反腐纵然剑走偏锋,也不能逾越法律的限定。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尽职尽责,依法处理“查开房”网站,还公众隐私权一个“清白”。我们更期待,社会舆论能够以理性为主导,以法治为主流。唯有如此,反腐才不会“泛黄”,法治才会“红”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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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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