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贪官“边腐边升”终“落马”警示啥?

李勇

2014年08月28日16: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甘肃酒泉原政协主席杨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被告人杨林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8月26日《检察日报》)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今年9月,杨林就可以“全身而退”,颐养天年了。坐拥1350余万元资产,每年有300万元股份的分红进账,驾驶着40余万元的越野车,任意住各种大宅,就算生老病死还有10万元的商业保险。这样的生活,足以让杨林享尽“荣华富贵”。然而,美梦竟然变成了噩梦,如今,杨林被判无期徒刑,接下来只能守着铁窗度过余生了。

报道显示,杨林自任嘉峪关市副市长到任酒泉市政协主席的20年间,一路边腐边升,职务不断变化,权力不断增强,受贿金额不断变大。经查证,虽然杨林家庭存款只有近50余万元,名下也仅有2套福利分房,但其将受贿资金全部以现金方式放回武威老家保管,受贿所得住宅等均以家属名义登记,以求自保。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管是什么人,无论职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只要走上贪腐这条“邪路”,迟早都会倒下。杨林的贪腐案例告诉我们:不论贪腐手段多隐蔽,贪腐方式多高明,防范措施多到位,都难以掩盖贪腐的痕迹,总有一天会东窗事发,会受到党纪的制裁,法律的惩处。

身为党的干部,我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就要求我们,不管身处任何岗位,都要脚踏实地,清正廉洁,干出一番有利于人民生活、有利于国家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事业,而不是整天冥思苦想如何贪污敛财,最后背个“腐败分子”的骂名锒铛入狱。

“权力永远姓公,不姓私。”这是一位贪官在忏悔书里写下的忏悔语录。习总书记还曾说过,“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这就告诫我们:为官者一定要秉公用权,千万不能公权私用,以权谋私,而应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不断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谋利益。否则,就会滑入腐败的深渊,坠入人生的低谷,无法自拔。

总之,作为党和国家的干部,务必要从杨林的贪腐案件中悟出使命、悟出宗旨、悟出廉洁、悟出人生,要明白手中的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如何去用,不要被个人私利冲昏头脑,淡忘了党性,漠视了党纪,忘却了国法,最终把自己送上贪腐的“断头台”。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