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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需要铭记,烈士应当纪念

郭俊奎

2014年08月26日15: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日。(8月26日《 人民日报》)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持续深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当我们为今天的成就感到骄傲,对祖国的未来充满憧憬的时候,确实应该缅怀那些曾经为中华民族独立、自由、民主、解放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烈士。没有他们的英勇牺牲,就没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

革命烈士是一个特定的英雄群体,他们是中华民族不屈的脊梁。我国自1840年以来,在为反抗外敌入侵而进行的历次自卫战争中,牺牲的先烈可以用千千万万来计数。这些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而血洒疆场的英烈,理应受到全民族永远的尊敬和怀念。今天,我们设立“烈士纪念日”,既是对烈士英灵的告慰,更是对中华传统的继承;既有利于培育公民忠于祖国、热爱人民,追求真理、坚定理想,艰苦奋斗、不屈不挠,奋勇拼搏、敢于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又有利于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人们的思想意识呈现出多元化,价值取向呈现出多样化,道德观念也处在多变期。在这种大环境下,用“为了国家利益牺牲小我”的烈士精神陶冶情操更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设立“烈士纪念日”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举措,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更应该为国务院这一议案点赞。

先烈血沃中华,忠魂千秋不朽。让我们以设立国家“烈士纪念日”为契机,引导全体人民,传承先烈精神,深刻缅怀千千万万为国捐躯的革命英烈。让更多的人懂得,新中国来之不易,幸福生活来之不易,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勇于牺牲,是无数革命烈士用鲜血和生命锻造的民族之魂,是我们必须世代铭记和传承的浩然正气。而我们对英烈的最好告慰,就是牢记历史,继往开来,团结一心,矢志奋斗,努力追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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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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