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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后调离“零容忍”别成“全容忍”

赵艳生

2014年08月25日15: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倍受媒体和网民关注的湖南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一法官周某被指借断案“夺妻占财”一事,有了调查处理结果。记者23日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鉴于法官周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纪,且影响恶劣,当地纪委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另周某已被撤销审判员职务,并被调离法院。(据8月23日中国新闻网)

湖南省永州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一事,现在有了最终处理结果。这个处理结果,虽然开除其党籍,而且撤销其审判员的职务,但是并没有彻底打碎周某公务员这一饭碗,而只是把他调离了法院,这让人感觉是对周某手下留了情。如此处理,好像公务员手里捧的真是一只打不破的“金饭碗”,真不知道这哪里是对违纪的“零容忍”?!

而且,让人不解的是调离法院后,其又将被调到何处呢?既然开除了其的党籍,说明周某的违纪已经相当严重,而且影响恶劣。做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周某犹如是一粒老鼠屎,坏了湖南永州司法公正的一锅粥。现在为了保住法院的面子,永州要把周某这粒老鼠屎剔除。但是笔者纳闷,对于周某这粒老鼠屎,哪里能有合适的岗位接收呢?法院怎能对周某这个被开除党籍严重违纪的干部一推六二五呢?法院对违纪干部“零容忍”,难道其调进去的单位就是无所不包“全容忍”的“垃圾站”不成?

如此处理周某的违纪,暴露出某些地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外紧内松之病。外紧说的是门槛高,但凡参加过公务员考试的人都知道,考公务员,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单位,门槛都很高,不允许考生的身份有任何瑕疵。而现在,周某知纪违纪,并因违纪被开除了党籍,然而其只是被调离了法院。这说明公务员队伍的门槛虽高,但是一旦踏进公务员队伍的厅堂,管理上要比门槛低多了,即使违纪被开除党籍,也依然不用担心被辞退。

其实,对周某开除党籍,并调离法院,这对于周某来说,如此处理违纪成本真得可以忽略不计。违纪后,他不仅抱得了美人归,而且与美人共同拥有了一笔财产,对他来说,得大大的大于失。可以说他的违纪成本在获得的利益面前,微乎其微。违纪成本太低,而违纪得利又太高,这是违纪频发的最主要原因。暴利面前,很多人尚且铤而走险,更何况违纪成本可忽略不计的公务员了。所以,避免违纪频发,对违纪的“零容忍”,不应该仅仅是调离,而应该再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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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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