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生
8月11日,哈尔滨市提出,拟提拔考察的人选,须公开收入、汽车、住房等个人资产。这是5年来,第3个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省会城市。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地方试点多为县市区,主要针对科级干部,超半数试点地区“昙花一现”。(8月18日《新京报》)
在公众的印象中,官员财产公开、公示,是一个几乎老的不愿意再提的老话题。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开始讨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时至今日,这一称作“阳光法案”、被世界100多个国家广泛采用的反腐妙招,在我国依然处在“试点”阶段,全国范围的强制性财产公示制度依然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即便是试点地区,也多是“小心翼翼”,或昙花一现,或步履蹒跚。
今年两会后,多地官员财产申报进程提速,不少网友感叹进入了“春天”。不仅百姓叫好,大多数官员也举双手赞成。来自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组的一项调查显示,七成受调查公职人员表示应该亮出自己的家底被公众监督;三分之一以上的受调查公职人员认为,财产监督应该扩大至全体,而不该仅限于省部级或者厅处级以上。这表明,财产申报在我国已形成共识,有着广泛的民意期待。
但现实与愿景一直存在较大差距,官员财产申报依然阻力重重。从新疆阿勒泰的“两本账”,到四川高县的公示几变“私示”,再到湖南浏阳的“综合模式”,无论是申报范围还是申报主体,无论是公示时间还是公示内容,均多有变样变调,存在程度不一的漏洞和缺陷。更有一些官员心口不一,想着招儿瞒天过海、欺骗世人,甚至以“表格设计不科学”刻意炒作“漏洞”,为少报找理由。
官员财产公开申报之所以“步履蹒跚”、叫好不叫座,原因固然很多,但根本原因在于这项新政的推动不是“自上而下”,而是“自下而上”。调查显示,目前各地的“试点”一直停留在地市县区层面,迄今未现省级试点。国家层面虽于2010年启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但一直没有从“申报”转向“公开”。如此小打小闹,昙花一现、虎头蛇尾,便成为一种“必然”的结果。
由是观之,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在我国已经条件成熟,也没有任何技术问题,关键是决心问题。这个“决心”,不在“自下而上”或“零星试点”上,而在“自上而下”全面推行上。当务之急,须将新一轮反腐强劲之势与民众热切而给力的期待融为一体,在加紧完善金融实名制、不动产登记制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同时,选择更高层级的地区和单位试点,然后统一标准,“自上而下”全国推行。这个“瓶颈”一突破,阳光法案才会渐入佳境、实至名归,叫好又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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