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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强化‘三种意识’”为央企负责人“敲警钟”

佘海军

2014年08月19日15: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据8月18日,新华网)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央企负责人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等“三种意识”的要求,真可谓恰逢其时,意义深远,为央企负责人尽职履责敲响了警钟。

“担当意识”是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效武器。勇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现在,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同志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有的同志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有功劳抢得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这些问题危害极大,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因此,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央企负责人担当意识的培养,使其成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效武器。

“责任意识”是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正能量”。敢于负责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干部能不能干好工作,能不能起到带头作用,关键在责任心。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决策办事看似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但考虑问题只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只顾自己“在位”这几年,缺乏前瞻意识、长远眼光、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有的同志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这就是一种没有责任意识的表现。因此,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央企负责人责任意识的培养,使其成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正能量”。

“奉献意识”是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动力源泉。甘于奉献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是否具有奉献精神,是衡量一个党员干部觉悟高低,党性强弱,与群众感情深厚与否的重要标尺。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国家经济腾飞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周围的各种“金钱”、“美色”、“权利”、“名车”、“豪宅”的物欲诱惑在党的干部身上也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有的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沦为“阶下囚”;有的做贼心虚,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这些人之所以走向了人民的反面,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不思奉献,索取无度。因此,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央企负责人奉献意识的培养,使其成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动力源泉。

“疾风识劲草,烈火见真金。”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为了党和人民事业,我们党的干部特别是央企负责人一定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甘于奉献,争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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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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