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国务院修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其中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修改。比对原条例与修改处可发现,国务院放开了网间互联协议和电信资费定价的限制。电信资费由原来的“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8月15日新华网)
电信资费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比起以往“一些重大的全国性的基础电信业务资费,比如固定本地电话基本资费和移动电话基本资费仍然是实行政府定价”更进了一步,意味着所有的电信费用都实行放开,由此电信业内部竞争将更为激烈,资费也趋于合理,这无疑是个好的信号,用户将得到更多的实惠。不过鉴于电信业的特殊性,实行全面市场化还得破除垄断。
从理论上说市场化之后资费上升的概率小,除非是新开辟服务项目,或者是仅此一家它家没有,而更多的是一些不合理的资费将降低或者取消。从目前看,电信业不少收费不尽合理,如:手机漫游的成本低,可是收取的费用不凡,外地主叫漫游费为每分钟0.6元;再则,用户使用电话的过程中已经交了通话费和其它费,还得另交月租费;还有上网流量没用完当月清零等等。
放开电信资费价格,价格由企业自定,在同等条件下,收费过高的项目将受到抵制,用户群将减少,而收费低者将受到用户的青睐,用户数将增加,随之企业也从中获利,在竞争的环境下,电信各企业将薄利多销,用低价招揽生意。但任何一方降价对整体都将带来“损失”,有谁会主动“打出第一枪”,而更令人担忧的是,电信主要运营商也就三个,又同属“国”字号,为了共同的利益,是否会“抱团取暖”,一些不合理的费用不仅不降,甚至以新服务项目为名,巧立名目收取其它费用,此方面的例子不是没有,如:银行服务价格也是实行市场化,可是并非市场的了,只要一家银行提出收取费用,其它银行立即就响应。
值得一提的是,电信内部有共性之处,也有独特之长,从宽带看,电信属于老牌,相对来说更为稳定,而移动基础深,信号功能等更有优势。通讯号码不比其它,用得时间长成为一种难以替代的资源,即使是价高或者变相提价也舍弃不了,由此会不会出现“特色”垄断。
放开资费价格,目的是产生竞争,使不合理的费用降下来,而如果是电信业明的市场化,暗的进行协议,市场化就将大打折扣,因而,要名符其实的实行市场化,还得有相应的监督作保障,从外部来说,应加大开放的力度,吸收各种资本介入,加大竞争动力,从内部来说,各种监管措施应该到位,严防互相串通保价涨价,以从根本上破除“抱团垄断”。
相关专题 |
· 罗瑞明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