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仁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每日“限号”10到15个,排完不再办理。当事方回应称,他们不干涉婚姻自由,采取此项措施旨在挽救盲目离婚家庭。从2012年3月实行已至今。(8月16日中新网)
对于“限号”办离婚的做法,已经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有人认为,离婚排号可以缓冲因小事引发的冲动离婚。有人认为,一次能办完的事,排号或需要两三次办理,增加了离婚当事人的负担。更有律师认为,《婚姻法》有婚姻自由的规定,不要因“限号”干涉当事人婚姻自由。如此等等。
因为通到法律问题,我们先来看“限号”是否干涉当事人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对婚姻自主的维护,别人不得横加干涉。但在当今社会,一些年轻人将婚姻自由变成了婚姻草率,今日相识,明日结婚的“闪婚”现象大有存在。因鸡毛蒜皮小事就断然离婚的也为数不少。在婚姻上的草率,不仅是对一个家庭的不负责任,也给社会和谐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应该坚持婚姻自主,而要引导人们克服婚姻草率。而长安区民政局并不干涉婚姻自由,只是腾出时间来让离婚者冷静思考,这就是引导人们克服在婚姻上的草率。
再从实践效果来看,这种“限号”办离婚的做法,也是可取的。在长安区民政局的实践中,有的夫妻虽然排了号,因为有一定时间进行了冷静思考,最终并没来办理离婚。再从离婚率上升的趋势看,2013年西安有17670对夫妻协议离婚,比2012年增长了10.6%,较5年前上涨了55.4%。而长安区2011年办理离婚者1900多对。2012年“限号”离婚实行后,当年办理离婚者较2011年下降了140多对,2013年较2012年下降40多对。数据告诉人们,“限号”办离婚的做法,能够造福一些家庭,对促进社会和谐有着积极作用。
“限号”办离婚,确实是个新做法,让人鲜见,应该是在促进和谐婚姻中的一种“摸着石头过河”。我们认为,只要是能够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的,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的,并不违背法律精神的一些事情都可以尝试。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国家层面上的重要内容之一,谁都有责任去推进社会、家庭、婚姻的和谐。所以,对“限号”办离婚的做法,我们应该多些掌声,少点、或者无需去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