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生
纪委书记排名一般在副书记之后,其他常委之前;纪检组长专司其职,不得承担招商引资等分外工作。近几个月来,广东、湖北等省份为贯彻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就强化地方纪检机构的权威性推出改革措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8月14日新华网)
不可否认,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提高纪委书记在党委中的排名,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地方纪检机关的权威。但是笔者认为,仅仅是提高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中的排名,对强化纪检机关权威的作用有限。
众所周知,工作中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不管纪委书记的排名多么靠前,纪委书记上面总是还有党委书记、副书记,重大事件也必须要向党委书记,向同级的党委报告。也就是说,纪委的工作,都要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如果党委和纪委同心,受领导那就是受帮助,如果党委与纪委不同心,有分歧,那就是掣肘,纪委就很难发挥作用,权威也就无从体现了。
而且,在民主集中制下,在集体决策时,不管是党委书记还是党委常委,每个人不管排名如何,代表的都仅是一票。也就是说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常委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如果得不到党委书记和各个常委的支持,纪委书记一人也是身单力薄,左右不了常委会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所以,在反腐败斗争中,纪委书记的排名,对查处腐败案件的帮助并不大。
而纪委权威的强化,必须在法治的基础上靠纪委的工作来实现。纪委只有充分发挥其查办案件、执纪监督的作用,才能得到人们发自肺腑的尊重。而要想在工作中发挥作用,必须减少工作的阻力,也就是说在业务工作上,最好是实现上级纪委的单独领导,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同级党委可能存在的掣肘。
不仅如此,强化纪委的权威,还必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地位。纪委的工作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委工作干得好,成绩突出,也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努力的成果。纪委权威的树立,不仅要体现在纪委书记排名的提升,而且要体现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上,最关键的就是要打破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天花板”,给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大的平台。
我们知道,纪委工作业务性很强,而现在当职的纪委书记很多都是同级的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政府副职等平调,或者是上级空降的干部,常常是外行领导内行。在市、县两级纪委,纪委副书记几乎没有直接升任纪委书记的机会。即使纪委书记,卸任后大多也只能提升一个级别待遇。然而,如果打不破纪检监察干部晋升职务的“天花板”,给其更进一步的机会,又谈何强化纪委的权威呢?
相关专题 |
· 老兵808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