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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不能寄望更多侄子“大义灭叔”

刘立峰

2014年08月15日14: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广东湛江市麻章区公安局副局长黄永春被侄子黄启发实名举报公车私用,其侄子连续跟踪7天拍摄找证据,随后一封举报信和照片一起曝光于网络。经调查认为黄永春的确存在公车私用行为,至于举报中所反映其存在私人豪宅和家人经商等问题,省公安厅纪委已介入跟进调查。(8月13日 光明网)

回顾近年来官员“后院起火”事件,一般多是妻子、情妇举报官员。而举报的原因也多是因为官员背信弃义、包养情妇、另寻新欢、不承担责任等而惹怒了妻子、情妇,于是曾经的同床人异梦成仇,并利用自己掌握的可靠信息借纪委之刀斩杀仇恨之火,换取心理平衡。

不过,现实中更多的腐败官员往往都是与妻子、家人、情妇达成一种休戚与共的默契,并共享腐败果实:妻子宽容丈夫有外遇,情妇只图享受不在意名份,于是官员自然“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了。对此,原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最深有体会了,其曾为22名情妇共办群芳宴,并设30万元的佳丽奖。

不论是妻子、情妇因感情与财产矛盾举报官员,都算不得真正的大义灭亲。“大义灭亲”强调的是一个“义”字,而妻子、情妇举报曾经的同床人更多是为了感情、利益、愤怒,而非真正为了国家反腐事业。对于亲人反腐,人们也喜欢称之为“内举不避亲”,不过,这里的“举”俨然已由本意的“举荐”变成了“举报”,而这些“内举不避亲”的“最美亲戚”往往因为公报私仇而并不被社会认可是什么社会正能量。

侄子连续七天跟踪偷拍做公安局副局长的叔叔,这情景不由让人跌破眼镜。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两家人弄得如同仇人般相见分外眼红呢?真的只是为反腐事业而“大义灭叔”吗?换言之,如果此位公安局副局长叔叔早早给侄子安排个好工作,对其关爱有加,这位侄子还会如此仇视叔叔,并费尽心机也要置叔叔于死地而后快吗?

“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这是公众对当前反腐形势的调侃。不论是小偷反腐、丢U盘反腐、收破烂反腐,还是情妇反水,妻子反目,侄子“大义灭叔”,终究都是偶然式反腐。打造高效清廉政府,还需纪检监察与公检法司“主力军”责任担当,各级党委也需责无旁贷承担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而真正打造一个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让权力从此真正接受全方面的监督,才能让贪官最终无处可躲,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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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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