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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葬身酒坛”岂是“舍生取义”?

于涛

2014年08月13日15:1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摔死”、“呕吐窒息”、“引发心脏病死”……这是公职人员近年来因过量陪喝酒,所导致的各种猝死悲剧。最新曝光的案例发生在安徽祁门县,当地公安民警朱璘陪领导“交流学习”期间醉酒摔死。这些葬身酒坛的公职人员,一些还获得类似“烈士”“因公牺牲”或立功等待遇。(新华网8月12日)

我听说过牺牲在战场上的英雄被追认烈士,听说过与歹徒英勇搏斗不幸牺牲的人民警察被追认烈士,但现如今,一名官员“葬身酒坛”,享受立功待遇,让人费解。但官场上的“陪酒烈士”却着实是霸气侧漏。笔者认为,官员“葬身酒坛”,不是“舍生取义”。

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等各种禁令,在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以来密集下达。“禁酒令”亦在其中。但陪酒致死官员,享受“人文关怀”,到底是想遏制乱喝酒,还是在助推“喝酒风”?倘若任由这种离谱事件“自由发酵”而相关监管“停滞不前”,那这“无为”背后不知还会涌现出多少因公喝酒殉职的“酒坛英烈”。

官场“吃喝风”、“陪酒风”屡禁不止,如果不是意外发生,干部吃喝中的豪饮问题,依然会披着“工作需要”的外衣,藏匿于单位食堂、“八小时之外”。面对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陪酒风”现象,监督、惩戒力度显然不足,缺乏具体处罚细则。要打破“酒桌办事”的局面,严格追责势在必行!

湖北来凤县一名年轻干部公务接待饮酒后猝死事件,相关的9名干部11日已被问责,其中多人被免职。祁门县民警朱璘醉酒摔死事件中,当地对此事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等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但这种“马后炮”似的监管已经不能适应反四风的形势要求。

想要遏制“陪酒风”,“后知后觉”显然乏力。唯有建立事故责任倒查赔偿机制,禁绝把乱吃喝纳入公务开支,才能遏制顶风酗酒的不良行为,也能让受“酒规则”牵制的广大基层干部解脱,更能让这种“舍生取义”的闹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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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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