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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复出还应征求“民意”

郝亮

2014年08月13日15: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最近,《新京报》媒体梳理了52起官员免职案例,其中40名因突发事件被免职官员有半数已起复;有作风问题者无缘复出。(8月10日人民网)

问题官员复出不是新词汇,记得多年以前,就鲜有被问责官员复出者,并饱受群众的热议。有人认为问题官员在蛰伏期满以后,如若表现良好是可以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复出,也有人认为问题官员皆因失责所至,给群众身心造成过巨大伤害,若再起用将很难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不应让其复出。笔者认为,问题官员要区别对待,若要让其复出,在充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应征得广大群众的同意,能闯过“民意关”,方可复出。

不尊重民意的决定,很难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或许后果还会很严重。“三鹿事件”的影响可谓家喻户晓,至今已过去六年时间,据媒体报道,当年被免职的3名领导干部,时任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已悉数复出。虽然他们的复出都按照政策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但是却很难再委以重任,为何?就是因为缺少“民意”的支持,假如复出后仍然被重用,势必会引来群众的一片骂声。

问题官员虽然出过问题,但也不能一棒子全部打死,对因失责被免职的官员还应区别对待,对确实有能力的官员,复出后还要想办法让其发挥自己的长处和特点,来造福社会和人民。据媒体报道,批准复出的官员当初皆是因突发事件被免职,是领导责任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参与经手,不存在个人作风问题,以往凡是作风有问题的官员皆不在复出之列。这也表明中央对起复问题官员是有原则的,那些自身素养存在问题的官员是得不到复出机会的。

党培养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不容易,有原则的对待问题官员复出,足以看出中央的爱才心切。但是原则是原则,若问题官员复出能在原则的框架下,再征求一下群众的意见,听一听群众对官员复出的看法,或许还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往多起问题官员复出的案例,虽然参照了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但却没有一起做“民意”方面的调查,问题官员皆是悄悄的、毫无声息的就复出了,熟不知这样反而会适得其反,不利于问题官员充分施展拳脚。

在众高官被免职降级的当下,问题官员复出或会常态化,因此,建立和完善官员复出相关机制势在必行,征得群众同意理应成为能否复出的关键,这样问题官员复出才会合乎情理、符合规定,群众也会积极拥护、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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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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