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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红头文件”维权是谁的傲慢谁有偏见?

陈央

2014年08月11日16: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州市民冯先生办理公证时被多收了1450块钱的公证费,经向广州市物价局举报,多收的款项被广州物价局责令退回。但公证处通过给冯先生寄“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冯先生亲自领取。但冯先生认为,多收款是对方的错,不应自己领取,便自制了一份红头文件维权。(新华网 8月11日)

这件事一经曝光,便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一是“高手在民间”的惊异。冯先生的自制“红头文件”, 无论是行文格式,还是语气措辞,都与正式公文如出一辙,估计连行政干部都不得不佩服;二是对冯先生“较真”的胆量的敬佩。若换做一般人,政府部门愿意退费,本就算是大成功了,自己拿与部门送并无太大差别,此等小事犯不着“以卵击石”;三是政府部门改错都还要“端架子”的不解。明明自己做错却还要傲慢地以正规行文来彰显高高在上,这种为民姿态群众自然难说满意。所幸,涉事公证处在收到“红头文件”后及时“低头”,将钱返还,而不是置之不理,甚至给冯某安个诸如“伪造公文”之类的罪名,也令人欣慰。

但也不得不承认,给市民发“红头文件”这种做法也是种角色误读。公证处与市民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中介机构和服务对象的关系。滥发红头文件的背后,就是掌权者自认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思想在作祟,自认高高在上,红头文件的权威足以让市民“俯首称臣”。但该公证处的处理方法还算柔和,至少承认错误,思想及时纠偏。相比向政府讨债的无奈,姓名纠错的举步维艰,“被结婚”恢复单身的维权困难,滥发红头文件,着实是“小巫见大巫”,群众的感慨无非是从“傲慢”说去至那漫漫维权路。

滥发红头文件的傲慢,对应的是自制“红头文件”维权的无奈。干部自认高高在上,即使有错也要群众“善意理解”和“主动配合”,这样的心理无疑是有恃无恐的傲慢和角色颠倒的偏见。忘记了政府部门只是服务机构,而群众才是服务对象,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

冯某的创意维权,比起那些“跳楼”“自焚”等方式,要温和和讨巧得多,相比挂横幅、“下跪”要机智和巧妙得多,既有震慑力,对有关部门作风改善也是种敦促。但毕竟,这样果敢和坚决还是少数,大部分群众还在维权的路上苦苦挣扎。围观这起新闻,并不在其有趣,更多的是要反思政府部门如何才能低下高贵的头颅,放下傲慢与偏见,真正给群众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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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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