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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十条”进一步迈开依法治网的步伐

容剑锋

2014年08月11日16: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这十条《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制”,此外,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这十条《规定》被外界称为“微信十条”,成为网络热议的焦点。(据8月7日新华网)

此次推出“微信十条”,以打击网络谣言为切入点,以控制时政类新闻转载为关键点,旨在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对防范谣言等有害信息冲击微信固有的信任链起到很大的作用,是依法治网的积极探索和有效举措。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深入发展,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网络空间社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加强对互联网的治理,是网络发展本身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特别是由于相应的管理措施、法律政策滞后,让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有可乘之机,利用网络造谣、传谣、诈骗、行凶等等,使网络空间这个“精神家园”鱼龙混杂、险象横生。

当前,互联网的第一大用户就是即时通信,移动互联网的最大用户也是即时通信。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是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同样面临着互联网普遍面临的问题。尽管它们打造的是微信朋友圈等相对私密的专属网络舆论空间,却因为各种公众号、营销号的存在而使得这种社交型的网络空间的性质发生改变,加之“朋友圈”的较高信任度,使得不实信息、有害信息等迅速串联传播,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小觑。

“微信十条”的出台实施,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对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对服务提供者来说,明确了资质要求,并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服务使用者进行实名,并要求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对服务的使用者即公众账号而言,则提出来审核备案的规定,并要求承诺遵守“七条底线”,还对时政新闻的发布进行了设限。此举显然在于以官方政策规定的方式,为预防和整治移动即时通信公众信息领域传播谣言、暴力、恐怖、欺诈、色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了“有法可依”。

同时,“微信十条”也规定了对违反协议约定的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这种明确的责任追究指向,必将倒逼每个公众账号经营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觉拒绝和抵制网络谣言以及低俗、有害信息,真正还老百姓一个清朗明亮的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它绝非法外之地。为规范网络行为、减少不良信息,依法管网、依法治网,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通用做法。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开启了“依法治网”总动员。“微信十条”的出台实施,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潮流的务实之举,为依法治网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值得点赞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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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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