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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警察还是信盗贼不该成选择题

风雨菩提

2014年08月08日15: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岁女子房云云盗窃合肥副厅级官员巨额财产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后,与房云云一道被抓的“盗窃团伙”成员唐水燕向澎湃新闻爆料,她的哥哥唐燕平从未偷盗过,只是帮房云云间接保管偷来的600多张购物卡,却被合肥警方以盗窃罪跨省抓捕。8月7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合肥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个应该相信警察还是相信窃贼的问题”。(澎湃新闻 8月7日)

房云云偷官案的情节之复杂不断被媒体曝光,超出了小说家们的杜撰和虚构,其案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和曝出的新的节点总能引起媒体关注的眼神。针对唐燕平被拘,合肥警方给出“信警察还是信盗贼”的反问,其潜意识是说,只能信警察,这种两者只能选其一的回答,抛开案件本身的光怪陆离,这样信谁不信谁的逻辑,本身就有商榷的空间。

刑事案件侦讯中,任何一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其依据只能有二,其一是刑事法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其二是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一切以事实为依据,说白一点,就是证据至上。当所有的证据指向唐燕平存在盗窃情节、或有其在盗窃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证据时,依法拘留唐燕平就不会引起非议。

在合肥警方的逻辑当中,信警察与信盗窃犯,显然割裂了两者在案件中的联系,也没有弄清两者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制约又在某种程度上又相互促进的这种关系,更反映出合肥警方一种潜在的意识。即警方做出的任何决定都是正确的、确信无疑,无可争辩、不容质疑的。而嫌疑人的话都是不可信的。这种思维显然有身份歧视的嫌疑。在侦破案件当中,警方和犯罪嫌疑人,作为案件侦讯的不同主体,都是侦破案件不可或缺的,无论是谁,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只有他或他们的行为严格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他们的言行才是可信的。刑事法律,设立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辩解甚或控诉,其初衷也许就在于嫌疑人的话也有可能是真的。

倘若只信警察,那么前提就是,警察的一切程序是合法的,采取的措施是适度的,警方所侦讯的事实及证据是客观的、全面的,没有瑕疵的。但是,任何有利于犯罪嫌疑人,或者任何有利于犯罪事实查清的任何细节、事实,都不应因身份而有所偏袒,更不应有歧视,否则,只能陷入有利于警方、或有利于权力和富豪的一方,这在法律公平实施方面是非常危险的。

房云云偷官案,在小偷反腐方面,似乎达到了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但其盗终归是盗的本性不能改变。依法打击偷盗行为,与依法打击贪腐行为,两者都不能偏废。在抛开任何花边新闻的前提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遵循全面的犯罪事实,依法保障任何人的法定权利,才能破除信警察还是信盗窃犯的两难选择。在信警察还是信盗窃犯的两种选择里,笔者更愿意相信法律。只有法律的公平性、客观性、严肃性,、周密性,才能既可约束公权力的乖张,也可狠治偷盗团伙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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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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