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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不容“公关”后的“过关”

顾仁

2014年08月05日15: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生在江苏省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爆炸事故,已致71人死亡。企业每次面对检查都能过关,遇检查就公关。(8月4日中新网引《新京报》)

这次的爆炸事故,是个重特大事故,不仅有党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及时指示批示,更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两个月前,这个企业曾发生火灾事故。两个月后,企业又发生爆炸事故,致71人死亡。人们不禁要问: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是怎么抓的?

从记者对职工的调查看出,这个企业是个高度危险的企业,但每次面对检查都能过关。能够过关的秘诀,就在于企业在检查前、检查中做假像,以蒙混过关。企业应对检查还有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对安全检查人员动用“公关手段”。由此创造了一个模式,就是企业一公关,安全就过关。

然而,“公关”后就“过关”的模式,是见不得阳光的暗中交易,是安全生产中腐败的行为,最终必然导致安全生产的事故。从这次事故中,让我们看到带有规律性的模式是:企业公关——安监人员受贿放马过关——无辜职工被送进鬼门关。因此,在安全生产中“公关”后就“过关”的模式,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麻木,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

痛定思痛,一次次事故在呼唤人们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要求,是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石,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的条件,责任重如泰山。笔者身边一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层干部曾说:抓安全生产,就是坐在了火药桶上。我们就是要有这样高度的危险意识,时时绷紧头脑中安全生产的弦,从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做起,才能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我们不容在安全生产上“公关”后的“过关”,就要以这次事故为教训,严惩“公关”企业的责任人和“放马过关”的安监干部。相信通过调查,还原了事故真相,相关责任人一定会受到严肃处理。但是,所有的企业、有责任为安全负责的单位,都要以昆山爆炸事故为镜子,在工作中不弄虚,不作假,不公关,不行贿,以实在的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安监干部也要承担使命,负泰山重任,做到一身正气抓安监。如果有人不愿吸取教训,那么,下一个出事故的就是他,下一个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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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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