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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裸官“病灶”还需“六必治”

lyssicy

2014年07月30日16: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日前,广东省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完成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做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广州日报7月26日)

“裸官”一词诞生于2008年,对“裸官”的治理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最高检相关数据显示,“裸官”在一般经济案件中占40%,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类案件占比高达80%,以此可见“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确是贪腐高发群体,加强“裸官”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切除裸官“病灶”还需“六必治”。

底数必清,是裸必报。管理裸官,首先要摸清楚谁是裸官。组织部门要在明确“裸官”标准的基础上,依托现有的干部管理信息库,托清底子,建立起“裸官”信息专项数据库,及时准确地掌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此外,还应当通过干部日常考察、群众反映、出入境管理等途径,对“裸官”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让裸官信息无一遗漏。

隐瞒必核,核实必惩。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对“裸官”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但仍有一些“裸官”通过用假身份证、办假护照等方式变相隐藏自己的“裸官”身份。作为党员干部,这些重大事项理应向组织部门及时汇报,变相的隐藏,已经触犯了党纪。对于这些隐藏起来的裸官,个人应报告的重要事项不报告或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线索,应当一律先停职再作调查处理;一经核实查明,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予以坚决的处理,以反腐高压态势使官员心中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凡提必限,凡提必核。新《干部任用条例》明确提出,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这一规定,从根本上堵住了“裸官”的提拔之路。想提拔,就不能当“裸官”,当了“裸官”,就不要想提拔。凡涉及到提拔,一定把“裸官”作为限制条件,凡是提拔必须核查是否为“裸官”,逐步压缩“裸官”生存的空间,建立更加健康的政治生态。

对“裸官”开展专项治理,就是要坚决杜绝“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就是要从根本上逐步改变腐败滋生的土壤。广大人民群众充满期待,也对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充满相信,通过逐步完善“裸官”管理制度,必将推动“裸官”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法律化,必将用制度的笼子紧紧锁住“裸官”,“裸官”这个词终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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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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