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23日,扬州召开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扬州市委书记谢正义代表市委常委会在会上宣布禁酒令,扬州的公务活动一律安排工作餐、一律禁酒包括红酒、啤酒、米酒等。(7月24日中国新闻网)
自八项规定以来,不少地方规定:午间不能喝酒,喝酒不能喝高档酒,而规定公务活动一律禁酒“滴酒不沾”更为彻底,此举不仅将进一步降低接待费用,而且有利于作风的转变。
酒是公务接待中的一大开支,一瓶酒贵的千余元,即使是低得也得上百元,一次接待下来喝个两三瓶根本不是个问题;喝酒多,相应的菜也多,想不超标都难。尤其是喝酒喝到兴头很难把握,你来我往,不知不觉就成了“醉人”,脸部失态,说话走调,有损于印象,而且对身体也不利。公务接待是“公”,目的是提供方便,让接待对象吃得饱吃得舒服。而如果是借此大饱口福,为吃而吃,就不单是为“公”,而是掺杂着其它成分,拉关系,套近乎。
实行公务活动彻底禁酒规定是个好举措,但目前实行的并不多,还没有成为一种普遍,如此,只能是一种地方粮票,在本区域内,自己管辖的范围内有效,而此地禁,它地不禁,是否会出现因为不能“过酒瘾”,该到此地开的会改变路线,该来的人不来了,由此,在政策扶植上,资金安排上是否出现偏移,虽说明的谁也不管,但暗的谁又能说得清楚?
全面禁酒在少数个别地方实行,也不失为一件大好事带了个好头,但需要有更多的地方跟进形成一种常态,我禁你也禁,到处都禁,走到哪都一样,将“单兵突进”变为“全面实行”,想喝者就别无选择,既可以整体的降低接待费用开支,又可避免另开“小灶”,从这一角度来说更显公平。
其实公务接待完全可以做到不喝酒,不喝酒反而更有精神,人也感到舒服,没酒接待就餐时间短,陪客者也轻松,再则,公务接待禁酒也相对简便,作出规定不准喝,即使是被接待者想喝也得克制,比起控制其它“三公”消费更易见效。
公务接待有了明显的下降,公众对此有亲身感受,但公务接待费用仍然有潜力可挖,而其中禁止酒接待最为直接。为此,公务活动禁酒应从行政化管理向制度化转型,统一命题,全面实行,端掉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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