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洋军
继2013年8月刘铁男落马后,国家能源局近期再次陷入舆论关注的“腐败漩涡”。5月21日、23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先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7月22日中国经济周刊)
真是“蛇鼠一窝”。国家能源局3天落马4名官员,实在令人震惊!而腐败远未结束。6月23日,又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梁波已被带走调查。能源系统似乎已成为贪腐的重灾区。据统计,去年8月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有19名能源系统的官员及企业高管被调查。那么,如此密集的“腐败漩涡”,到底是啥惹的“祸”?
审批权集中。“权力”,特别是行政审批权,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最大诱因。国家能源局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在现行能源项目审批制度下,“路条”是各个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也是第一个关卡。所谓“路条”,指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即意味着该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之列,相当于半个准生证。负责给能源项目核发“准生证”的国家能源局的有关处室,也便有了权力寻租的可能。在过去这种有权就想用一用的社会风气下,能源系统和其他领域一样出现了一些权力寻租、受贿、索贿的现象。总结几起腐败案件的教训,项目审批权力过于集中,批项目、批资金的运行不规范和公开程度不够是主要薄弱环节。因此,必须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行阳光审批,抓紧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利益链错综。俗话说,无利不起早。现官不如现管。由于国家能源局的具体部门有着动辄过百万、千万乃至上亿的项目资金过手,并且基本是他们“说了算”,因此,就有了较强的操作空间。对于地方政府或企业,在项目上报国家能源局之前,要先找司局的一、二把手去吃饭等。这种交际活动必不可少,目的是探探他们的口风,如果他们觉得这个项目还可以或者说50%以上能做,只要这个信息透露出来,跑项目的就会开始公关这些领导,投其所好,或让他们的亲属或朋友参与项目,分一杯羹,如此便形成了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想不腐败都难。因而,在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岗位上不能工作时间过长,经常有计划地交流轮岗,可以让可能犯错误的人没有机会建立起所谓的圈子和利益链。
潜规则盛行。官场之内,特别是在项目审批上,向来有“不花钱拿不到项目”,“花多少钱做多大项目”的“潜规则”。过去,“跑部钱进”,是一些地方政府向上要项目、要资金的主要方式。类似于“驻京办”这样的机构,在中央的一再清理下,也是未能完全“撤销”。在现行能源项目审批制度下,地方政府将本地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作为头等事宜,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了常态,并安排专人负责重点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在国家能源局办公大楼的楼梯口外,常年安放着几张装有靠背的椅子,上面坐着到这里“跑项目”的人。有人“跑”,便会有人“要”,行贿受贿也便有了可乘之机。难怪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有19名能源系统的官员及企业高管被调查,这其中暴露出了“潜规则”是多么的盛行和管用。因此,必须下大力气铲除“潜规则”,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贪婪心泛滥。贪如火,不遏则焚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必须遏制贪欲,戒除贪婪。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官员,包括其所谓的家人、朋友,往往会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忘记党性原则,背离职业道德,践踏党纪条规,任凭贪欲膨胀、贪婪成性。前文提及的国家能源局“3天落马4名官员”,不是一种偶然,而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腐朽思想作怪的结果,更是有关官员“你贪我贪大家贪”的贪婪心理在作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员干部要管好自己,看好家人,交好朋友。同时要着力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使贪婪者收心。
腐败是党的肌体的毒瘤,必须摘除。坚决惩治腐败,是我党的一贯立场和态度。特别是在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今天,任何角落的腐败分子,都可能被挖出、起底。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才能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道上走好走稳走久,“侥幸”永远不是“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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