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王素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7月17日新华网)
据说,乾隆下江南时面对千帆竞渡的大江曾问手下:熙来攘往者为何?纪晓岚答:“全为利而来,皆为利而往。”这表明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的一种本能。我国也有一句古话叫:“见十金而色变,不可治一邑;见百金而色变,不可统三军。”这意味着贪图钱财是为官为政之大忌。而“当官即不许发财”,则是抗日名将吉鸿昌的座右铭。此言虽然直白浅显,其中的含义至今仍然具有令人警醒的现实意义,即:为官之人必须划清“当官”与“发财”的界限。
也就是说,“当官”与“发财”是水火不相容的,两者始终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如果一旦相交成为“平行线”,自然就会出现如同列车“颠覆”事故一样,造成“车毁人亡”。王素毅就是其中的典型例证。
报道称,49岁时官至地方副省级干部,今年53岁的王素毅曾被视为“仕途明星”,他的落马让很多人始料未及。从起诉书中的案件细节,我们可以一窥这位“仕途明星”的堕落轨迹:为企业主“服务”:“你给钱我站台”;“关照”下属:“你升官我发财”;夫妻二人同上阵:“贤内助”变身“钱内助”……
由此观之,“眼睛一旦盯住金钱,心灵便会失去光芒。”如果一味追求金钱,势必导致价值观偏移,人生观扭曲,为了捞钱敛财而抛责任、良心于一边,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这就像魔鬼缠身一样,自然使其迷心窍、失理智、违法乱纪,直至走向犯罪的深渊。而贪污受贿得来的金钱,不仅毁掉了受贿人的人格和灵魂,也毁了他的人生和家庭。这在王素毅身上已经得到应验。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自古就有“为官发财,应当两道”之说,这既是古训,也是真理,深意已昭然于世。对广大党员干部而言,为官就要断发财念,如果不能把“为官发财”分成两道,不能丢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那一套,不能多一些清心寡欲,少一些非分之想,就难以守住清贫、耐住寂寞、挡住诱惑、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就会“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吞太阳”,最终陷入为官做人的绝境,步入王素毅的后尘。
由此观之,金钱、财富、地位就像闪闪发光的肥皂泡,当被吹的膨胀时,必然归于破灭。所以,要深刻吸取王素毅的教训,远离王素毅的后尘,就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价值追求,这既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也是从政的底线,必当坚守之。要切记,古人“一念之欲不制,而祸流于滔天”之说,不仅是对无数“前车之鉴”的深刻总结,更是对广大“后来人”语重心长的告诫。“贪欲”是人生的一大天敌,那怕有一念之欲,也会受其伤害,甚而毁掉人生,必须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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