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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说情风”,你我怎么办?

朱波

2014年07月11日15: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与许多基层干部聊天时,都有如此体会,每处理一件事情,办一个案件,总会接到许多的电话、条子,俗称“说情风”。此风让人左右为难,办也不是,不办也不是。

为抵制“说情风”,促进公正执法,欣闻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开始试行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只要涉及说情情形的,必须在3日内填报《办案说情报告登记表》,按规定程序报告。”对于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的单位、组织、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披露,从而对办案人员形成有力的约束。

不可否认,现如今,许多执法单位不是执法不严,也不是执法不公,说白了就是“说情风”已经妨碍了法治国家的建设与发展。

“说情风”竟然如此严重?人们不禁要问,究竟谁在说情?笔者坦言,其一是某些党政领导。某些说情者身为领导干部,怕影响本单位的声誉,怕抹煞自己的政绩,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因而千方百计袒护部属。其二是身边亲朋好友。一些党员干部从个人利益出发,以说情为依托,心照不宣地组合成“老乡帮”、“同学帮”、“战友帮”、“亲戚帮”,给查处案件带来重重阻碍。其三是受金钱诱惑。一些办案人员“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以说情为业,大捞特捞,甚至是你不捞他捞,不捞白不捞。

确切一点讲,“说情风”是封建官场上、官官相护的恶习,是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之一,这股歪风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已经涣散了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已经动摇了人民群众对社会正义以及法律公正的信心。该风不刹,后患无穷。

“说情风”的害处如此之大,那么,如何杜绝“说情风”?虽然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试行了《办案说情报告登记表》,针对“说情风”,谁来填报登记?谁来进行披露?谁来监督并落到实处……客观来看,这样的政策很有可能雷声大雨点小,形成一种虚设的“概念”。

面对“说情风”,你我怎么办?笔者认为,最重要的首先是从自身刹起。作为公检法司系统执法人员,要在自己的灵魂深处牢牢树立“法律服务与民的思想”,增强自我免疫力,抵制各个方面的“说情风”。就现行法律程序框架而言,貌似执法人员的权贵有点过大,显得不够完善,导致事实上是办案人员决定着“生杀”大权,权力过大,这是导致说情有“市场需求”的根子,必须加以深化改革,铲除权力寻租的滋生土壤,如此更加完美的杜绝“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念想;其次要把法律作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唯一理念,打断一切说情的念头,从根本上堵住“说情风”的洞口;再次要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真正把查处通报“杀鸡敬猴”,彻底斩尽说情人的后路。

总之,“只要涉及说情情形的,必须在3日内填报,并按规定程序报告。”,是国家法制改革的推动机,是筑牢篱笆,根治“说情风”的良方,试行之后,是否有效果?公民渴望已久,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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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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