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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李春城等7名省部级干部的警思

林伟

2014年07月07日15: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1至5月,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854件26523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6.1%。严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577人,依法对李春城等7名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2014年7月3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记得老子曾经说过:“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我们不能否认,从古至今,但凡是人,每个人内心都会潜伏着来自于各个方面的欲望,有情感上的索取;有物质生活的不懈追逐;有权位上的攀延……尤其是对于为官者来说,一旦有了权力,欲望也会随之增长。

用当今流行的话来说,就是走上领导岗位,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且权力越大诱惑越多、风险越大。其中,从政不廉则是为官者人生的最大风险,是真廉洁,还是假廉洁,往往就在一刻之间见分晓;是走向光明大道,还是步入万丈深渊,全在贪廉一念之间。抗住了,拒绝了,风险就仅仅是一场考验;抗不住,伸手了,风险就会真正变成危险。李春城等7名省部级干部走到今天这种地步,就是最好的例证。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一旦碰触了党纪国法“高压线”,必将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依法对李春城等7名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无疑是再次告诫那些心存侥幸者,那些身居高位、权重如山者,那些怀有“刑不上大夫”的愚昧思想者,不能忘乎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没有人可以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党员干部,越是官高权重,越是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面对诱惑之时把持住自己,不越“雷池”一步,不给“侥幸”一丝的理由。否则,势必沦为时代的弃儿,最终就会得到国法平等地追究,正义公平地拷问。

遥想当年,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利用职权贪污财物、牟取私利被处决,成为我党反腐败历史上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个“贪官”。在处理谢步升的问题时,毛泽东同志严肃指出:“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尤其是通过查处黄克功案件,向全党和全体人民郑重地宣告了我们党坚定的反腐败决心。纵是劳苦功高,只要触犯党纪和相关制度照样会受到惩处;纵是标的额少,但执法者一样要秉公办案,不留情面。

现如今,依法对李春城等7名省部级干部立案侦查,让我们再次看到,任何人无论职务多高、位置多显赫、权力多大,曾经做了哪些实事好事大事,有什么成就功劳,只要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严格查处,这是我们党永远不变的本色和底色。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从来就没有什么“特殊的党员”、“特殊的干部”、“特殊的领导”、“特殊的公民”。如果在这一点上,不能保持足够的清醒、足够的理智、足够的自律、足够的敬畏,后果自然是“廉贪一念之间,荣辱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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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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