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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总惦记着收取“古城保护费”

罗瑞明

2014年07月02日15: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向大理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专项用于古城保护的费用。也就是说,这钱不是直接向游客收取,而是向开客栈、酒吧等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缴纳。(6月30日中国广播网)

大理拟收取古城保护费开始于2009年,当时消息一出很快引发争议,时隔5年,又出台《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重申热议多年的古城保护费,可见当地一直惦记着此项收费,非收不可。

与之前不同,新规定向从事相关旅游的单位和人员收费,看起来与游客无关,但这些单位和个人的钱从哪来?不可能自己垫出钱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实则是一样,最终还是游客埋单。而此种收取标准比起原来规定每人30元相比更带有随意性,附加在旅游产品上的费用,能高则尽量的高,将导致整个旅游市场价格推高,游客付出的成本恐怕更大。

古城年代久,城砖松动,破损倒塌不可避免,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确实有必要,但古城是当地的建筑性重要标志,属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一个部分,当地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将古人留下的遗产保护好,不可能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东西,让他人掏腰包,退一步说,即使是游客慕名而来,无形中增加了古城压力承受的负荷,但其决非无偿观赏,旅客在当地吃住行同样创造出利润,为当地提供了税费。

值得一提的是,收取古城保护费开了不好的先河,全国各地古城不少,有的名气小一点,有的比大理古城的名气还大,此地能收保护费,它地也可以仿效,再加之,各地还有不少的古塔、古桥、古绎道,要说保护更为需要,是不是也要进行收费,如是,古遗迹保护费将多如牛毛。

收取古城保护费说轻一点是进行成本转嫁,将自己应负的责任,让他人担当,名气在当地,而造就名声却是借用于外力。说重一点是一种新开拓的创收渠道,以保护古城为名,用于其它,如:丽江收取的古城保护费,用于建设丽江机场有之;甚至还用于灯光工程。“从审计报告看,丽江的古城维护费所承担的,已经不仅仅是“维护古城”的费用,而是还有其他很多用途,比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经费等。”这也许是古城保护费多年来一直惦记,放不下的原因之一。

古城保护费收取“换汤不换药”,只是收取方式上的调整,结果都一样,为收而收,收取此费究竟合理不合理,上级主管部门应予以解释,不能一边是大喊严禁乱涨价,一边又对变相的提价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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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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