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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药房托管”成贪腐之地

罗瑞明

2014年06月26日17:0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湖北武汉新洲区曝出药房托管窝案,浙江台州市中医院领导班子在药房托管环节几乎“全军覆没”,广西柳州市一院长收受药房托管企业65万元……近期,多地发生的贪腐案件,暴露出医院药房托管操作中的一系列漏洞。(6月25日新华网)

实行医改,医归医,药归药,能缩小药品得回扣的空间,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患者从医院直接拿药到托管的药房间接拿药,药房托管最终还得由医院来定,此方面如果存在漏洞,同样也会出现腐败。

社会上的药房数不胜数,而能够进入到医院成为托管犹如中彩,其决定权掌握在医院手上,按照现有的规则,医院的“一把手”负总责,只要其说了算,其它也只有附和的份,基本就成了定局。一把手如果秉公办事,谁的服务好,药品物美价廉就决定给谁托管,也就不存在其它问题,而怕就怕,决定者心怀不正,以此作为敛财的渠道,暗地里实行明码标价,谁给的钱多利大,谁就有可能胜出。即使是表面上采取招投标的方式,也难防掺假。实行医改时间并不长,但以托管为名,进行贪腐的事例不少,如: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局原局长李厚平,多次为两家医药企业参与托管业务提供帮助,共受贿10余万元。广西柳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于向前,受贿事实就包括在2009年至2012年间先后收受药房托管企业送予的65万元。有主管部门的局长,也有医院的院长,药房托管腐败已经不是个别,成了腐败的一种新动向。

医药分开目的是缓解看病贵,让药从医院分离出来是为了避免药价中的虚假水分,而托管过程进行暗箱操作,药房进行钱铺路,此种投资决非是不计成本,必然要从托管的药价中收回,而且将多倍的回收,有了收贿者保护,药价贵更难控制。托管走软,药房与医院的主持者形成互为的利益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负担还将转嫁于患者身上。

药房托管能成为一些新的敛财渠道,关键是权力得以伸延,少数人议,个别人定,想给谁托管就给谁,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如果是实行信息公开,进行公开公示,严格招投标程序,要想暗箱操作,恐怕也没有那么自在。

医改是否让患者得实惠,光是实行医药分开还不够,还得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作保障,药从哪里来,谁来经营。更应注重透明,公开公示,让公众来评来议,同时,还应扩大药房源,不能只是一两家,可以吸纳更多的药房参与,药房多了,竞争就激烈,药价也就趋向于合理,从中谋利概率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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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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