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纪委专项通报纪检干部违纪案为哪般?

倪洋军

2014年06月25日15: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现将近期有关地区查处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予以公开曝光。(2014年6月23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生力军,尤其不能容忍纪检监察队伍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出现。对此,中纪委高度重视并严格坚持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传递出积极的信号意义。

反腐没有例外。坚决反对腐败,是我党一贯坚持的立场和态度。在反腐败问题上,绝没有例外,更不容许有盲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平时给人的印象中,他们向来都是查别人的,他们身上即便有一些问题,也往往会被“网开一面”,常常会出现所谓的“灯下黑”。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中纪委带头将反腐利剑指向自我,对于发生在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从来不回避、不护短,杜绝“灯下黑”,无论是严肃查处的一批纪检干部队伍中的“老虎”,还是要求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都让人们感受到了中央坚决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告诫全党全社会,反腐败向来没有例外,也不允许有例外。这次通报的5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看似都是一些红白喜事、收受节礼、公款吃喝等司空见惯的问题,但也正因为是发生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其性质更加严重,对这些案例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党内不容特权。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期党内重要的准则和规则,任何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将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以此为底线、为红线,不能有任何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守护者、捍卫者,更不能游离于党纪国法之外。中纪委专项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再一次验证了党内不容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强化自我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认真行使监督权,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行使职权。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要想发挥好监督责任,首先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对于纪检监察队伍中发生的一切渎职失责行为,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中纪委这次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中,就有一起是由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而受到处理的,意在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旦出了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追究责任、严厉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与党委共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风正好扬帆。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如何、行为怎样,对于能否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具有关键性、决定性作用。中纪委对发生在自己队伍身上的不正之风,坚决说“不”,并公开曝光,体现了正党风树清风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是在告诫全党同志必须坚决恪守清廉本色、坚决维护党纪权威,才能担负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黄策舆、谢磊)
相关专题
· 倪洋军文集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