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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之高阁的承诺是公信力之殇

驿路向北

2014年06月18日16: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两年前,武汉市青山区长江沿岸数个排污口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向长江,周边的长江水常年呈水墨色而且臭气难闻。让人惊讶的是,排污口下游3公里处,就是青山区港东自来水厂的取水口。相关部门曾作出承诺,全市10个水源地与附近的排污口2年内将全部“断交”,但如今这一切似乎没有任何变化。(6月17日中国广播网)

承诺花两年时间治理污水,而如今臭气难闻无变化,污水依然横流……从记者采访过程中可以看到,当地居民对相关部门之前信誓旦旦的“保证书”一诺了之的行为,不仅是失望,更是对政府降至冰点的信任度。

“重然诺,必有信。”老百姓对于像生活用水污染这样亟需政府解决的问题,政府应立说立行,承诺重诺。通常情况下,政府的承诺,在老百姓看来,是一定会履行、兑现的。老百姓之所以尊崇这一精神,也是对政府行为的信任,政府更应该做好表率,做重诺之行。而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群众的承诺放空炮,只打干雷不下雨,视承诺如“儿戏”,最终造成老百姓对政府“老不信”的局面也不足为怪。

“言必行,行必果”。于政府而言,没有对承诺的兑现便没有公信力。既然承诺,就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必须要兑现,落到实处。问题出现了,群众希望政府提出整改问题的措施、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限,并付诸于行动,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践行承诺,真正做到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相反,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承诺无法兑现,不仅损害政府形象,也必然导致失信于民、愤懑于民。

当然,承诺落空,不以实际行动给老百姓以交待,也不怕百姓的质疑,除了漠视群众诉求的执政观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信无惩处、失诺无成本。这样,没有约束力的政府承诺,很可能有始无终、虎头蛇尾。

修补失信行为,一方面要心里时刻装着群众,视群众为亲人,视群众的事为自家事,真正把服务群众当成自己第一职责,切实转变为民办事的作风、提高为民行政的时效。另一方面要抓紧建立完善守信制度,让公信力的维护,不仅只是从政道德问题,更应受到党纪党规约束,对政府官员的失信行为起到“不准”、“不敢”的威慑作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承诺之事要办好。别再让束之高阁的承诺成为公信力之殇,也希望受访水务局长所表示的“目前正在进行解决……”不会是下一个空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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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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