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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根据《举报重大毒品问题和重大毒品犯罪奖励办法》,对2013年度四川全省87名重大毒品问题和重大毒品犯罪举报人兑现奖金共计90万元。(中新网)
近些年,一些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安全机构和法制机构纷纭出台社会监督、“举报有奖”激励机制。还不说,高薪下必出勇夫,这一方法的效果非常好,举报属实少则有几千,多可高达几万、几十万,令人亢奋,更能“鼓舞人心”。在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在网追逃”、社会举报、人民监督等等事情很快就得以解决,让许多犯罪嫌疑人无处“遁形”,最终落入法网。
“举报有奖”是为了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采用的一种有奖激励手段,主要是为了更大范围对违纪违法嫌疑人的布控。不可否认,民众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是对腐败分子的痛恨和对举报奖励办法的积极支持。这也体现了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表明了鼓励民众举报腐败问题的诚意。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只有全民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才能最大程度实现“社会和谐,平安共建”。“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早就对腐败分子恨之入骨的广大民众,对这一举措岂能不支持,不拥护?
但是,实名举报一直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保证了举报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准确性,但同时也增加了举报者信息泄露、遭被举报人报复的风险。说实在话,不留下信息最终兑现不了“举报有奖”,留下了万一信息泄露,那就是自己找“麻烦”,陷入暗礁险滩。对于这类事情,我们必当“居安思危”、利弊兼顾,不能等闲视之。
一般情况下,举报人在举报的同时都会实名登记举报者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监管部门一定要绝对地保护好“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安全,确保举报人人生安全。当然,兑现“有奖”更能有助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切不可在“最后环节”寒了百姓的心,失了民众的望,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人民群众在认真听政府怎么说的同时,也会看着政府怎么做。
俗话说“欲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这就告诫我们,发动和实行群众性的监督与举报能及时将违法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但稍有不慎,会遭受到更大的损失。此次四川省公安厅兑现“承诺”也应注意到这些严重性。必须早作相应分析,举报制度和保密措施必须一应俱全、面面俱到,给举报者吃一颗“定心丸”,让举报者得到应有的多重保护,彻底放下心中“包袱”。防止举报者不敢接受“兑现”,让有奖举报“夭折”在兑现环节,更要防止措施不周致使举报者“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