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伤连城
前日广州白云区石井镇大冈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城管车撞倒行人后毫不理会,继续前行。白云区城管局已确认肇事车是其下属综合巡查管理所的车辆。昨日,白云区城管局表示,肇事司机是综合巡查所的临时性政府雇员,当时确为酒驾。目前白云区城管局已经决定将其开除。在综合巡查管理所负责人李峰眼中,欧阳麟常有情绪,可能是工资过低引起。(6月12日 南方都市报)
“城管、临时工、公车私用、酒驾、撞人逃逸”,这些关键词随便拿出一个,就足够吸引眼球了,而当这些词堆在了一起,无疑会更令公众愤怒。白云区城管局下属的一名“临时性政府雇员”,无视“八项规定”私用公车,无视交通法规酒驾逃逸,无视单位规定屡教不改,而该局对他这些行为的原因的解释,却是一句“工资太低有情绪”,实在说不过去。
要说“工资低”,一个月2000多确实不多,但是在外界看来,这也算一份“稳定工作”了,要真是瞧不起那点钱,当初又何必来此面试?再说,干这些工作,拿这点工资的不会只有他一人,怎么只有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公车私用?怎么只有他心里“有情绪”?
说到底,城管“临时工”酒驾、撞人逃逸并不是一起偶然事故,也与工资高低无关,而是源自长期以来形成的恶习。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各地各部门都着重强调了工作纪律,然而过去数年甚至十数年形成的恶劣习惯,岂是说改就能改的?工资低确实可能引发这名城管临时工的抱怨,但归根结底还是他心中并没有引起重视,认为酒驾公车不过是“小事一桩”,从而酿成此次事故。
临时工犯错,请别拿“工资低”说事,背后的根源还是在于“管理不严”。仔细想来,这次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假如这名临时工第二次违反规定公车私用就被开除,假如白云区城管局日常对公车的管理再严格一些,假如上级领导对底层员工的教育再深刻一些,那么我想,这名无辜被撞倒的行人就不会住进医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