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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疑难怪症”不妨也用一用“党的土方子”

曹正跃

2014年06月10日09: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车成志提出“群众主体、政府主导、单位协同、依法改造”旧城自治改造新思路,依靠群众组织去做群众工作……他引导群众从65栋楼房中各选一名楼栋长,在楼栋长中选出21名代表成立自治改造委员会。在尊重绝大多数住户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和自改委充分协商,街道办制定改造安置方案。自改委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关系熟的有利条件组织群众签约,不到80天,签约率超过90%。(6月4日四川日报 )

车成志书记在曹家巷拆迁过程中开出的“群众主体、政府主导、单位协同、依法改造”土方子治愈了“十年拆不动的曹家巷”疑难怪症。其实车书记的土方子并没有什么新奇之处,而是就像医生给病人治病,找准了症结,做成功了手术,开对了药。全过程操作正确,肌体自然会药到病除,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牵涉各个主体,理所当然应有所有主体参与解决。站在政府的角度,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不能不说是改造人居环境、造福百姓、利城利民之举;站在群众的角度,也不是不愿意配合旧城改造,享受美丽城市之乐。然而当前旧城改造之所以成为一个巨大困难工程,排除个别欲壑难填的人外,也有有关部门忽略民意表达,强行执行自制政策法规之因。

我们怎样对待群众,群众就会怎样对待我们。忽略民意,单纯搞强制执法,出现按下了葫芦起了瓢,也不足为怪。曹家巷自改委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关系熟的有利条件组织群众签约,不到80天,签约率超过90%也顺理成章。

在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出现或多或少“疑难怪症”也是自然规律,但是要治愈“疑难怪症”也不难,不妨也用一用“党的土方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要为民所谋。

我们的公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各项政策法规制定应广泛集中民智,干部执法应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充分让各个主体特别是群众充分参与,使公权力的实施也透明、公平、公正,真正让群众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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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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