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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领导喝酒”是权力“醉”人下的不正之风

夜唱昼歌

2014年06月10日17: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几乎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各种形式的“禁酒令”,狠刹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一种怪现象频频冒头:部分领导干部“禁酒”之后,作为下属的普通公务员却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接过重担”,替领导频频举杯。(6月9日 新华网)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酒文化源远流长。从古代的“煮酒论英雄”到如今的“今天喝酒不努力,明天努力找酒喝”的职场“秘诀”,无不彰显出酒文化的“深厚底蕴”。而官场中的“酒精考验”,更是将“酒文化”发挥的炉火纯青。

虽然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得到了有效遏制,尤其是公款“酒水”明显减少。然而,“禁酒令”却并未能釜底抽薪,官场酒文化在“夹缝中”依然能够“屹立不倒”。原因无他,高压之下,虽然领导不敢喝了,但是在“‘八项规定’管的是处级以上干部,处级以下没事”的借口之下,费力吆喝的“替酒族”便有了大展拳脚的“机遇”,甚至有人甘冒“违规”的风险,顶着胃病、高血压、酒精肝的病痛愿替领导“劝君更尽一杯酒”。

当然,多数下属对于领导以“身体不适”为由,将自己推向前的行为苦不堪言。但却也只能“身不由己”,因为替领导喝酒是仕途上升路上的阶梯。正如官场流行的一个顺口溜“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商量;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干部我放心”,替领导喝酒的“好处”不言而喻。

无论是领导“巧妙”让属下替酒,还是属下甘愿替酒,背后依仗的都是“权力”二字。对领导而言,即转嫁了“违规风险”,又考验了下属的“忠心”;对下属而言,即赢得了领导的欢心,也为自己争取到了更多“被考察”的机会,可谓是“双赢”。然而,这种权力催生下的“双赢”不仅严重破坏了选人用人的公平性,更严重触犯了“八项规定”的威严,影响了党风政风,腐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说到底,替领导喝酒仍是歪风邪气作祟,反映出不正之风问题依旧突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贻害无穷。各级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应当引起重视,要创新监察思维,练就“火眼金睛”,不放过任何违规行为,严格防止酒宴“变形记”屡屡上演;组织部门更要严把用人关口,让“酒精考验”的“传说”失去市场、失去根基。

当然,作为酒桌上觥筹交错的主角,部分领导干部和“替酒”下属们更应该认真反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四风”为契机,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好好的给自己“洗洗澡、治治病”,切莫让替领导喝的“酒”成为后悔时流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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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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