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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查房”是反腐败的又一新“利器”

意正论者

2014年06月04日16: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计划上报最新修改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现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6月2日《新快报》)

不得不说,自从“房叔”、“房姐”们被网民从互联网上查出真面目后,人们就对隐藏在贪官群体中的“房叔”、“房姐”讳莫如深,期待通过不动产登记及“以人查房”来揪出深藏的“蛀虫”,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严控“以人查房”,此举饱受诟病,人们认为这是政府在公然的庇护贪官。此次“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被写进《不动产登记条例》第6章第72条”是打了那些“禁止以人查房”地方政府的一个耳光,是真正的顺应民心之举。

从《条例》来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依法以人查房”的实现,打破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这使查询某个居民在全国范围内的房产信息成为可能。更令人欣喜的是,将来建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大体同步建成的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并轨,为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完整、准确掌握官员房产信息,提供了制度和技术条件。

笔者认为,尽管《条例》对“以人查房”设置了限制条件,作为普通公民个体,只能有限制、有条件地使用“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但随着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的并轨,资源信息的互通互享,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系统可以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的作用,切实顺应民意、认真履行职责,不仅可以有效遏制“房叔”、“房姐”现象,而且“逼迫”官员不敢购置、囤积大量房产,贪官们现有房产信息也必将无所遁形,再也不会有以“保护隐私”这般的借口来屏蔽个人信息。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用制度来进行反腐的思想,“以人查房”必将成为反腐败的又一新“利器”。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反腐制度建设是题中之义,这充分显示出中央依靠制度反腐的坚定决心,中国反腐开始进入制度反腐的新时期,既要查大案要案,更要制度化、机制化、规范化。

习近平说:“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首先,要不断加强源头治理,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其次,“依法以人查房”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这样制度才能形成真正的威慑力。第三,对腐败现象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以改革创新促制度完善,构建起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令干部更清正、政府更清廉、政治更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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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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