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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裸官”不能太温柔

石家友

2014年05月30日14: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东强力治“裸官”。这是5月29日《人民日报》的报道。报道说,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报道还引述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今后,对‘裸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就在前不久,广州市委原副书记方旋“提前退休”。这位“裸官”提前退休第一人曾引发舆论猜测:当前究竟有多少“裸官”?广东此次治理中的两个数字,可谓“扎眼”。在东莞,调整127人;在江门,有128人被调整岗位。虽不能以偏概全,但“裸官”数量之多,恐怕已超出普通人的想像空间。

“裸官”是个不折不扣的新生事物。从“裸官”到“裸官现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人们对“裸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吏治视域中“裸官”的治理和规范,也在一步一步地严格。

2010年5月,中办、国办出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裸官”纳入管理视野。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这被视为中央查处“裸官”的重要一步。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裸官”不得列入提拔任用的考察对象。

大众语境中,“裸官”是一个感情色彩非常浓厚的贬义词。它不仅涉及到政治伦理、政治忠诚度问题,更与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紧紧相连。可以说,“裸官”作为一种现象,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但实践中,对于“裸官”的管理、治理或者规范,有些太过于重温情、讲人情了。

从近年来各级出台的关涉“裸官”的制度、规定看,对“裸官”的治理和规范,不外乎停留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调整工作岗位、不予提拔重用等层面。像方旋那样,因涉“裸官”而提前退休的,还不多见。而这,已属“强力”治理了。但对“裸官”而言,对“潜在的裸官”而言,这种“不伤筋不动骨”、过于温柔的办法,恐难起到严管、威慑之效。

治理“裸官”不能太温柔。当然,不能对每一个“裸官”都一棍子打死,“再踏上一只脚”。但着眼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打造一个“升级版”,应当还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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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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