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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两头占”干部“偷鸡不成蚀把米”

张强红

2014年05月28日16:4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10月1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目前,按照文件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集中规范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就规范清理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5月27日新华网)

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出台,成为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行动指南和操作蓝本,表明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态度和决心,彻底铲除了领导干部假借到企业兼职滋生腐败的土壤。

随着清理力度的加大,一时间引发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潮”。从这次中组部答记者问公布的数据来看,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清理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229人次,反应之大、力度之深、效果之好,一目了然,群众拍手叫好。

不可否认,让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好的,让“一技之长”领导施展才华,让“隐退二线”领导发挥余热,鼓励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繁荣。但是,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一些党政干部利用到企业兼职的机遇,一边领着国家俸禄,另一边将企业的薪酬“笑纳”。正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嘴软”,久而久之,也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干起了“谋私”的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这样“一举二得”的美差、肥差,一度让一些领导干部着迷,争相向企业献媚,歪风邪气造就了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的“伪生态”。

有一句谚语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种好“为人民服务”的责任田,切莫因为到企业兼职而淡薄了宗旨意识,为了“副业”而荒废了“主业”。规范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就是堵死领导干部“两头占”的前门和后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并不是搞“一刀切”,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只要不领取报酬,从大局出发,着眼“为人民服务”,奉献聪明才智,中央还是鼓励支持的。

让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生态回归”,关键是要“标本兼治”,杜绝“一阵风”,打好清理“持久战”,铁心硬手、一以贯之,不折不扣执行好《意见》,让打着到企业兼职“旗帜”的徇私行为失去市场,让“两头占”干部“偷鸡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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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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