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大理将对在大理古城内从事生产经营及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收取古城维护费,专项用于古城保护。近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第4号公告,出台《大理市大理古城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申热议多年的古城维护费,但具体征收范围、方式、收费程序等由古城保护管理机构制定征收办法,报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实施。(5月25日《云南信息报》)
2009年云南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消息一出很快引发争议以至搁浅。现今重新再提收取古城维护费,可见对此种收费一直耿耿于怀,难以舍弃。
古城是古人留下的,凭什么现在人收取过去人财产的钱?古城不是属于某地的局部财产,其是中华民族的遗产,为何到当地去旅游就得出维护费?当地负责人表示“大理古城是世界的古城,不只是当地人要去维护,也希望每个到大理的游客能和当地人一起来维护。”此意思很清楚,就是要让所有到此的游客埋单,按照此说,中国的古城多得是,而且有的名气不小,其它不说,本人所在的江西赣州就是有名的宋城,按照此说法,是不是也可以收取维护费?照此,全国不少的地方都可以沿用。
诚然,古城经过岁月的洗刷,有磨损有损坏,需要花费资金进行维护,但作为一种城市建设维护,应是当地部门份内的事,不应将眼睛盯着游客的口袋。再说,游客到此地旅游并非是一毛不拔,到了一处旅游,要吃要住要购物,给当地带来的隐性收入不会少,这本身就是一大笔财富。
古城维护费其实就是景区门票收费,只不过是叫法不同而已,对于门票收费问题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很严,尤其是对新的收费项目更是严加控制,要直接以门票名义收费有相当的阻力,而维护费却不同,没有哪个规定说是控制维护费,不准收维护费,即使是收得再多,一再提价,也没有哪个查,像:丽江古城从2001年起向游客征收古维费,截至2008年底累计征收7亿余元。而2007年3月之后由40元调整为每人次80元。赚得盆满钵满,至今收起来还是那么理直气壮。
古城维护费是个新名词,其实内容一点也不新,要制造收费的名目,哪个地方都可以罗列出一二三,如:保护环境可以收取生态费;随便加一个景点,可以收取扩容费;只要想收费,就能弄出个收费品种,此种特色收费实则就是巧立名目乱收费。
搁置了五年的古城维护费重新捡起,不是被民意所感化,而是放一放,先造舆论,观察一下动静,现今开始实施,也许是认为条件已经成熟,更重要的因素,就在于本省范围内已经有先例,而且收得“顺风顺水”,它地能收,我也能收,由此延伸,谁又敢担其它地方不仿效?此种地方特色一旦蔓延将成为一种普遍,遏制景点乱收费将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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