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黄石市纠风办昨日通报称,经检查发现该市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涉嫌过度检查的问题,血液检查成为一些医院额外“捞钱项目”。该市将采取措施进行整顿规范,加大查处力度。(5月22日《湖北日报》)
到医院看病,不管病情大小,医生大笔一挥首先做检查。做检查不仅耗费不少的时间,而且费用也不低。
诚然,医疗检查能较为准确的为病情定位,尽量的减少误诊,随着医疗器械的发展,不同的病情有不同的检查仪器,抽血化验、拍片透视等等。按说什么病要检查,什么不要检查,应该是因病而宜,能少则少,能不做尽量的不做,可是事实是医院的检查普遍过多,有的小病也进行大检查,有的直观就可以诊断的病也得做检查;甚至短时间内在甲医院做过检查,因为转入了乙医院又得重新做检查。一病多查,反复检查,检查越多看病的成本就越高,看病怎能不贵?
对于缓解“看病贵”问题不能说不重视,从药价看,就有过30左右次的调整下降:从机制上看,不少医院实行医药分离,取消药品加成。可是效果并不明显,不少人感觉看病还是贵,而其中的原因之一,在于检查贵,“过度检查”不收缩,要想根本解决“看病贵”这一难题恐怕难。
“过度检查”能“过度”,从直观上看,医院滥开检查是其中原因之一,而根本原因在于检查有利可图,如果检查价格适中,甚至保本,谁还去费这个劲让病人去多检查,“过度”也就没有动力。而这检查价格并非是医院方能自定的了,得经过物价部门核准,可是物价部门又是凭什么而定呢?“以乙肝DNA检查为例,广州的三甲医院要160元 ,浙江做同样的检查只要40元。”同样的检查,价格却相差悬殊,可见定价机制还不规范,存在随意性。
对某种病要不要做检查,要做多少个检查,不要说是旁人,就是专业人士也难下结论,除非是非常明显“与实际治疗过程无关”,而如果是挨得上一点边的,即使是查处力度再大,也不好下定断。靠相关部门进行查处“过度检查”,效果非常有限。
“过度检查”由来已久,就事论事查直接医疗部门只是“头痛医头”,而关键是要抓源头,抓根本,先查查定价是否合理,解决好盲目定价的行为,把过高的检查价格降下来。只有检查费用与成本基本相符,无多少利可图,才能遏制“过度检查”冲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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