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5月19日人民网)
记得有位哲人下过这样一个论断: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此论“放之四海而皆准”,并在落马贪官身上屡试屡验。对于“反腐专业人士”——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概莫能外。
长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为履行廉政反腐职责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而其本身的纯洁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正像中纪委王岐山书记所说,“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腐败免疫力”,尤其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同样应验。
此前落马的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有着“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称号,他在反思时称,纪委的职能越单纯越好(监督、查处),不要赋予纪委其他方面的权力。诸如职能部门能管的事情,纪委不要管、不要插手。因为人的自控能力都是有限的,权力一多,自我就容易膨胀,就容易发生问题。对此,有人提出这样的拷问:如果说,党政干部违法犯罪了,检察机关可以查处;检察机关干警违法犯罪了,纪委可以进行查处,那么,纪检监察干部谁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神,他们也要经常受到外界的各种诱惑。
笔者认为,这样的“拷问”是非常有道理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如果不解决纪检监察自身监督这一根本问题,就难以有足够的底气去监督别人,而缺乏权力监督压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也就不可能在执行权力运行中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进而就会滋生腐败现象。所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避免监督者的监督权成为新的腐败源头,已成为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必破之题。
令人欣慰的是,如今这种“拷问”已经有了正式的“回声”,有了新的“破解之道”。如果说中央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对“拷问”的解答,那么,包括金道铭、申维辰、谢克敏等多个与纪委相关的高官受到调查,特别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接受组织调查,就是“纪委自己监督自己”的典型案例。
笔者感到,这些典型案例,向我们传递两大信息:一是反腐没有禁区和盲区,更没有“灯下黑”,“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对有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必须坚决予以查处,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于纪检监察机关也没有例外。魏健、曹立新先后落马,足以表明在“制度的笼子”里人人平等,无论是谁,不论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只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都要坚决惩治,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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