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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动作”要“规矩”做

丁伟

2014年05月14日16: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很多单位严格上级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特点、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做好“自选动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在活动中,也有少数单位认为“自选动作”不受关注、不容易“出彩”。于是,把本该做好的“规定动作”晾在一边、弃之一旁,只重视所谓的“自选动作”,不讲“普通话”,只说“地方言”,把时间和精力花在“自选动作”上。把“自选”当作“功绩”,“规定动作”不“规矩”做,造成活动跑偏、走歪。比如,有的规定篇目不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搞“偷工减料”、“打折缩水”,满足于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有的把其他学习内容代替必学篇目,追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表面上的风风光光、电视上的漂漂亮亮。有的不是把“四风”问题找准、找实、找深,而是把具体问题、民生问题当作“四风”问题,当作自己活动的亮点和特色,谈具体问题大半天,谈“四风”却“一支烟”,甚至哑口无言。这样一些所谓的“自选”动作,其实就是做一些“边角料”,玩一些“小花样”,在“枝枝叶叶”上打转转、画圈圈,实质上就是搞面子工程,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已经给我们定好了“规矩”,搭好了“架子”,设定好了“路线图”。我们就要按照既定“线路”,老老实实走好,既不抢道,也不偷懒,做到心态不浮躁、“真唱”不跑调、脚步不乱套,坚持规规矩矩做好“规定动作”。

当然,做好“规定动作”,并不是就要搞“上下一个样”,“左右一般粗”,而是要在坚持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要做到“量体裁衣”、“私人订制”,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做好结合文章、唱好合唱曲。既不能因“规定动作”而固步自封、照本宣科,也不能用“自选动作”怠慢“规定动作”,甚至代替“规定动作”。要按照上级要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步一步抓好落实,确保实现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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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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