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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开发区成为经济腐败的“窠臼”

张冉

2014年05月06日16:1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纪委网站记载,自去年以来,除雷霆外,已至少有9名曾经主政地方开发区的官员落马,且全部来自中西部的开发区。比如,山西省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张波和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高世宝等。(新华网)

昔日,谈及开发区,大家都会将“经济发展”与其相联系,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具有前沿性质新的生长点,对推进地区社会发展步伐,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然而,如今,在各地开发区建设高歌猛进的同时,工程腐败、土地腐败却频频发生,其形势也异常严峻,这个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引擎却沦为了“腐败区”。

“大楼立起来,官员倒下去”,随着“特色”腐败在开发区的轮番上演,其腐败也是愈演愈烈。自2000年以来,仅湖北省就累计查处开发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15件,其中乡科级147人、县处级61人、地厅级7人。如此之多的开发区领导被迅速拉下马,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为何“发展高地”极易成为“腐败洼地”,经济发展成为了腐败的窠臼。

“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开发区顾名思义多不在市区内,相对而言都是在城市周边相对隔离的地方,由于隐蔽的地方自成一体,形成“独立王国”,给监督带来难度。除此之外,一块土地的背后,往往交织着各种权力的拉动和平衡,权力干涉与渗透也就多了。由于开发区项目比较大、资金比较多,个别官员独霸一方,处处采取“一言堂”的做事风格,因此也就导致了位高权重、无人可管、无人敢管的结果。

在笔者看来,要想预防腐败区的形成,就必须要先对开发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开发区资产运营管理职能从管委会中剥离出来,建立专门的园区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区内规划、开发建设、推介招商、产业用地以及区内日常服务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将开发区各项权力细化明确,责任到头,专人专责,保证权力散而不乱,尤其是对于商业利益较重的项目,如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承包等关键环节,更需事权分离、相互制约,从而维护开发区科学有效廉洁运转。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党内监管、行业监察、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让政务、财务公开化、透明化,真正做到开发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防止“发展高地”成为“腐败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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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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