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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溃坝追责莫把“替罪羊”当“苍蝇”打

郑端端

2014年04月25日10:4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京华时报记者赴舟曲泥石流发生地,探求三眼峪4道大坝如何成为豆腐渣工程的内幕。附近村民称,灾难发生之前,已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但找到县环保局和县政府反映没有用。如今虽然环保局工作人员称事情已经过去了,不便和领导联系,但是这个豆腐渣大坝依然让当地村民如鲠在喉。(4月21日《京华时报》)

2010年8月8日凌晨,甘肃舟曲降下特大暴雨,三眼峪、罗家峪两条沟系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据官方统计,造成1508人死亡,257人失踪,公共服务设施、土地、生态环境等资源遭受严重损失。时隔近四年,民众仍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对豆腐渣工程依然深恶痛绝,对背后的腐败官员更是咬牙切齿。我们在天灾面前无能为力,唯有将悲痛诉之于对灾难的反思。对于人祸,我们怎能漠视和忘记?重启对舟曲豆腐渣大坝的调查和问责却迟迟未到来,一个项目负责人岂能做这个“摊上大事”的“替罪羊”?

舟曲溃坝的背后有几个不能回避的真问题:其一,群众在灾前就发现大坝有质量问题但为什么多次反映均无人理会?灾后提出对大坝建材进行强度试验也没有实现。其二,工程计划投资为900万元,但最终拿到手的只有100万元,导致工程质量严重缩水,资金到哪里去了?这么大一笔钱进了谁的腰包?谁动了舟曲百姓的“性命钱”?

我国《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虽然当地法院已经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大坝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陈生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但其他的责任人都没有受到刑事追究,难道其他人真的都没有一点责任?

舟曲溃坝追责莫把“替罪羊”当“苍蝇”打。众所周知,大坝的建设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多个环节,项目施工方往坝里填沙砾,致使坝基不能满足渗流稳定要求,坝基被淘空,最终酿成决口溃坝,这是严重违反施工规范的,甚至连群众都能看出来的问题,监管部门为何选择“失明”?这是严重的渎职。政府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将问责进行到底,彻底揪出“溃坝”事件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让真正的违纪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死去的亡灵一个公道,而不是把一个底层的施工者推出去做“替罪羊”。

习近平说:“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舟曲“溃坝”事件要严查缩水的投资哪里去了?“拔出萝卜带出泥”,从豆腐渣工程产生的来龙去脉入手,查清溃坝真相,挖出溃坝的“蚁穴”,严惩豆腐渣大坝背后的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打“苍蝇”,不能“抓大放小”,“苍蝇”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坚决出重拳惩治,这不仅是群众的期盼,更是反腐正能量的有力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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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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