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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同工不同酬”可休矣

旗峰论剑

2014年04月24日15: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笔者一同学在某镇当材料员,虽然每天做着跟其他正式编制干部一样的工作,甚至做得更多、更辛苦,但由于是编制外临聘人员,不但与学习、培训、晋升等福利“绝缘”,而且每个月的工资也“矮人一截”。

由于机构行政级别低,乡镇一级行政事业编制数量十分有限。而随着乡镇管理服务职能的逐步加码,面临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在不能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各地均不同程度采取“编外聘用”的方法招录“合同工”,以弥补编制人员不足,增强工作力量。

政府机关采取“编外聘用”的用工模式,其初衷在于扩大本地人员就业、降低用人成本、简化管理程序、规范用工行为。但在现实中,在基层一线干的最多、最杂、最苦的这些“合同工”,却不能享受同正式工一样的薪酬待遇,同工不同酬,二者相差悬殊。这不仅在乡镇公务人员中强化了等级上下、编制内外的意识,加大了队伍管理难度;而且由分配不公带来的劳动争议,既影响工作效率,又影响政府公信力,间接增加了成本。

基层用人本来就不容易,“同工不同酬”现象就像一根刺一样横亘在基层干部面前,尤其对聘用人员是极大的不公,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实的倒逼和自身的无奈之下,他们有的积极进取,考进了“体制内”;有的由于无力改变现状,干脆消极怠工;有的走为上计,另谋高就;有的另辟蹊径,搞起副业来……总之,基层干部“同工不同酬”问题不解决,基层行政乱作为、干部队伍不稳定等现象也就如影相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并强调进一步简政放权,基层需要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更加宽泛,需要的各类服务型人才更加迫切。然而,基层条件艰苦,激励机制缺乏,难以留住人才,加上“同工不同酬”等问题,让一些有志立足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才俊心生顾虑。在基层现有的干部队伍中,如能推进同一用人单位统一用人机制,逐步淡化身份概念,切实做到编内、编外同岗同酬、同工同酬,必将让各类人才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智慧竞相迸发,激活基层人才“一池春水”。

2013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也将1年,该法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近一年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呼声越来越高,进入司法实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在基层,披上法律的温暖大褂,“临时工”将曙光在望,创新创业的洪流也必将在基层这个广阔舞台上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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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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