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
昨天上午9点,温州苍南县灵溪镇发生一起城管打人事件网络上炸开了锅。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群众打倒后,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冲突过程中5名城管工作人员被打伤,其中两人休克、伤情危重。县城管局法制科何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我了解,这5名城管工作人员并不是正式城管,是城管临时叫来协助搬运占道石块等物品的。以前我们也常常叫这些‘临时工’来做搬运。”(4月20日 中国网)
近年来,在涉及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与群众的冲突事件中,当调查结果“出炉”并问责时,不是“临时工”,就是“实习生”,一时间,“临时工”、“实习生”往往成为直接责任人,此现象引发了公众广泛的质疑和批评:为什么“惹事”的总是“临时工”?
“临时工”曾经是一个社会性的劳动者群体泛称,与之相对应的是“正式工”,象征着两种反差强烈的工薪待遇和社会地位。曾几何时,“临时工”竟然演化成了“替罪羊”和“挡箭牌”的代名词。
让“临时工”背黑锅,当“替罪羊”或“挡箭牌”,首先在于责任的推诿,而这种推诿又几乎是零成本。临时工好处理,大不了开除了之,用来搪塞社会质疑,最合适不过、最顺手不过。遇事不能正视自身责任,这意味着相当低级的管理伦理,还意味着“官本位”意识的根深蒂固。有临时工,就从临时工头上“开刀”;没有临时工,就从普通工人、普通科员等头上“问罪”。总之,承担责任的永远不可能是单位领导。同时,“临时工”背黑锅,当“替罪羊”或“挡箭牌”,隐喻着底层劳动者权利的弱势,不在于莫名其妙地成了替罪羊,而在于合法权利和人格尊严被严重践踏和漠视。
泛滥成灾的“临时工”,就这样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地成了“替罪羊”或“挡箭牌”,人们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它是一颗埋藏在社会中的定时炸弹,要想对此进行有效的拆除,必须要回过头来,拷问“吊诡”的问责机制:组织、领导和“临时工”哪一个更适合承担责任,“临时工”何时不再背黑锅,当“替罪羊”或“挡箭牌”,不再成为当今时代耳熟能详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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