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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阅读“立法”的喜与忧

何解

2014年04月23日15: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3年,我国的全民阅读工程有了里程碑意义的突破:《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列入国家立法计划,条例初稿已经拟定,正在逐步细化和完善。法律的介入和引导,有利于改善阅读条件和环境,保障民众的阅读需求,意义重大。(据4月22日《人民日报》)

随着“世界读书日”的到来,阅读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又一次摆在人们面前。

国人素来信奉“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是现在,受传媒多样化、网络盛行、手机侵入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人们习惯了玩手机、刷微博、打游戏,乃至“以微博代替书籍,以传播代替学识,以表演代替讲解”,国民阅读状况令人堪忧。有调查显示,2013年我国成年国民每天接触传统纸质媒介时长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人均每日读书时间不足14分钟,52.8%的国民认为自己的阅读数量很少或比较少。

应当承认,在多元化阅读的时代,网络阅读、立体阅读固然是阅读的一种,不能简单地以纸上阅读来计算阅读量。只不过,这种碎片化、快餐式的阅读,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因而纸质书的阅读就更需要鼓励和提倡。在这样的背景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国民阅读有望迎来法制环境,无疑令人欣慰。

然而也要看到,法律可以规范和导向人的行为,却未必能够直接约束人的心理。阅读是一项精神活动,一种心灵体验,法律的介入果真能够立竿见影,真正改善人们“浅阅读”、“不阅读”的状况吗?

对普通人而言,读书算不得一件有趣的事,应该吃得起一个“苦”、耐得住一个“寂”。要不然,就不会有“头悬梁”、“锥刺股”,不会有“三更灯火五更鸡”。即使到现在,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靠知识、靠软实力取胜的时代,不少人仍以读书太苦为由不愿读书,说什么“学理论太枯燥,学业务太单调,学科技太深奥,还是玩牌有味道”。有的地方,有的组织,费尽心思搞的一些“读书月”、“读书日”,也是冷冷清清少人问津。

读书之益,“得于目而富于心”。事实上,阅读之要不仅在于用眼,更重要的是用心。当读书成为人们下意识的需要,阅读方能蔚然成风。不妨说点轻松的,有个寓言讲,一只公鸡在秉烛夜读,狐狸来了,边走边想:“再有半分钟,我就可以抓到你,真是个书呆子,死到临头了还一点都没察觉。”狐狸轻轻地往前蹭,突然掉进了陷阱。公鸡大笑着把狐狸抓出来:“明天午时斩首。”狐狸有气无力地问:“我能否给家里留句遗言?”“什么遗言?”狐狸流着眼泪说:“请转告我的家人,一定要当心爱看书的动物。”——轻视读书,成了狐狸永远的、刻骨铭心的痛。

金圣叹说:“真读书人天下少,不如意事古今多。”读书的真假,关键要看读书的人是否发自内心。培养国民阅读风气,提升国民阅读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需要你我从“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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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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