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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 经费细化公开到底更要执行到边

倪洋军

2014年04月21日15:1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月18日,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集中“亮相”,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也同时向社会公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8日晚上6点30分,已有95家中央部门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预算实现按最底层科目公开,是今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的一大亮点。(2014年4月19日人民日报)

上行下效。中央部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对于基层单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打造阳光政府,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和导向性。除涉密内容外,2014中央本级支出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照每一个具体项目向社会公开,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打造阳光政府的力度和决心。预算内容细化公开到“底”,“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并将上下年的预算和实际执行数据集中在一张表上,社会公众进行对比更加方便,更有利于各界对“三公”支出进行监督。毋庸置疑,中央部门公开的愿望是好的,力度也是空前的,但是,光有细化到底的公开不行,还必须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行落实。

要全天候监督。“三公”经费使用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干部权力运行的过程。而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在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必须强化监督,将一切的权力运行和每一笔资金流向都全天候地暴晒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绝不能一张表了事、一公开一撂。不但要强化体制内的监督,更要强化和利用体制外的监督,尤其要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各地各部门除涉密内容外,都有责任将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预算使用情况进行无条件、无遮掩、无保留地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监督。

要全方位执行。“三公”经费公开,名目细化、科目到底,在执行的时候,就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预算使用,并且要节约安排。目前,已经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对“三公”经费支出规定得非常具体,为今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打下了更坚实的制度基础。“三公”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都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决不能超标准乱花钱。经费多少,要根据政府公务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来安排。其次,要加大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方面的改革,尤其是公务用车改革,必须彻底、到边、到位,不能将改革异化为变相的“福利”或滋生新的“腐败”。第三,在执行经费管理制度的时候,必须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绝不能、也不允许有些部门、少数干部在执行上打折缩水,搞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套。

要零容忍惩处。“三公”经费使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人们希望党和政府将经费使用情况对社会公开,并且要严格兑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承诺,同时,更希望出现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能够得到有效惩处、严肃问责。应该说,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大了曝光和惩处的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节约使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部门、少数干部,还存在侥幸心理,或者说在玩“躲猫猫”、“捉迷藏”,搞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或所谓的“独立王国”。这就要求各级各地必须加大巡查、巡视力度,对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等一切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决不姑息迁就。另外,对于不在政府支出范围内的公务人员在工作之外的费用,也不能让企业或其他渠道代付,否则就容易造成权力寻租产生腐败,对此必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通过严肃查处,来倒逼干部谨慎用权、规范用钱。

信息公开,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三公”经费细化公开项目,迈出了公开工作的可喜一步,但公开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规范执行才是根本。公开细化到底,更需要执行规范到边,要强化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越扎越牢,不留死角和盲区,通过严执行来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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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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