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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1万可否止住公共场所吸烟?

沈宏胜

2014年04月14日15:0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昨天,北京市法制办公布《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细则,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草案中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不听劝阻者罚款200元。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北京将在室内公共场所实现完全禁烟,不再设吸烟区。同时,条例还拟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员不依法履行控烟职责的,将给予相应处分。(2014年4月12日《京华时报》北京禁烟场所不劝阻吸烟最高罚1万) 

众所周知,烟草有害且早已经被科学证明了的,多数患者的病因几乎与吸烟都有关联,减少疾病,共同维护人们的身心健康,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是众望所归。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目的就是减少污染,减少被动吸烟的危害。 

关于禁烟、控烟,各地都采取了相应举措,比如江苏就有过,今后,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内吸烟,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然而事实再一次告诉人们,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呼声和建议越高,效果相反却越来越小,以至于最终不了了知。一边喊禁烟,一边则是“吞云吐雾”。正如一名吸烟的顾客说:“吸不吸烟是我的自由,我是来消费的,不是来找气受的。” 

如今,北京又提出,禁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需对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有权要求其离开或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同时,条例还对经营管理者未对在禁烟场所吸烟者进行劝阻的,明确了罚则,责令经营管理者整改并处以5000元至10000万元罚款。 

很显然,北京禁烟场所不劝阻吸烟最高罚1万,可以说为最严格的规定。那么这样高的处罚措施可行吗? 

其实禁烟、控烟不在于处罚措施多么严厉,而在于有多少吸烟者从“尼古丁”里走出。有关专家曾明确指出,很多吸烟者曾经想方设法戒掉烟瘾,但最终又再次吸烟,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烟草中的“尼古丁”的诱惑所致。而直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是烟草中的焦油。 

笔者以为,人们多次强调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为什么微乎其微,相反还有反弹之势,并不是烟民有逆反心理,或者不惧怕被处罚,根子就在烟草的利润以及难以戒掉的烟瘾。北京提出对经营管理者未对在禁烟场所吸烟者进行劝阻的,明确了罚则,责令经营管理者整改并处以5000元至10000万元罚款。毫无疑问,加大了吸烟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吸烟者的成本包括经营管理者的成本。倘若这样的处罚能被接受,那么北京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措施就会见效。这样对于全国其他城市而言,可谓有示范效应。倘若这样大的处罚力度,“无人问津”,那么禁烟、控烟,可能又会付诸东流。 

因此,加大控烟和禁烟的处罚力度与范围,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让更多的人戒掉烟瘾,让更多的人不被“二手烟”所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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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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